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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昌新材:华创证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8122021-08-19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昌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丹                          联系电话:010-66231936

保荐代表人姓名:岑东培                        联系电话:010-6623193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现场查询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均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1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不适用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不适用                   不适用


                                           2
8.收购、出售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无                                 不适用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 无                                 不适用
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4.关于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无虚假记
                                 是                      不适用
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6.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7.有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缴等
                                 是                      不适用
事宜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 不适用
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   丹                岑东培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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