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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昌新材: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12-02  

                        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59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

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专业的执业能力和

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恪尽职守,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

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
                               1
一年。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成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

    5、业务资质: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

险为主,2020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1,500.00 万元,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 17,640.49 万元。职业保险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

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8、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9、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2016 年加入 PKF 国际会计组织。

    (二)人员信息

                                2
    1、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事务所 2020 年底有合

伙人 143 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 976 人;注册会计师

中有 5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0 年 12 月共有从业人员 3080

人。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樊艳丽女士、李秋波先生

    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樊艳丽:2007 年 3 月至 2011 年 5 月在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任审计项目经理,2011 年 6 月至 2014 年 10 月在北京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审计项目经理;2014 年 11 月至今在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审计项目经理。

       李秋波: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4 在北京筑标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

计业务并担任项目经理;2011 年 5 月至 2013 年 9 月在北京和兴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并担任项目经理,201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北

京昌业保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2016 年 6 月起在中兴财光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并先后任项目经理、合伙人。

    (三)业务信息

       1、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125,019.83 万元

       2、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12,666.22 万元

       3、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8,723.78 万元

       4、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69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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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6、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四)执业信息

    1、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李津庆女士

    简介:注册会计师,合伙人, 1997 年进入事务所,专注于上市公

司、新三板、大型国有企业审计及审核业务。审核经验丰富,有较丰富

的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樊艳丽女士、李秋波先生

    简介:

    樊艳丽:2006 年获取注册会计师资格并至 2007 年开始执业,2009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并自 2014 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并执业

至今,之前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李秋波:自 2006 年获取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开始执业,2018 年起开

始从事企业上市及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并自 2016 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并

执业至今,之前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五)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7 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56 人次 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4
    项目合伙人李秋波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樊艳丽女士、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李津庆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六)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七)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度审计

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该会计师

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

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提议续聘中

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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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资质,符合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

要求,并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出具的审

计意见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该

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对公

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的执业能力和

执业资质,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

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

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

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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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

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

度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6、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

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

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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