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5 证券简称:海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3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公司”或“海昌新材”)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4 号)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 民 币 1 元 , 发 行 价 格 每 股 人 民 币 18.97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379,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35,398,332.72 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4,001,667.28 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 102004 号 验资报告。 1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7,94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3,257.84 置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 281.99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716.31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4,485.98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1,019.53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15,217.41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17.41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余额 14,000.00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0 年 9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银行扬州邗江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 2 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1 年 5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华夏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 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1 年 10 月,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 限公司同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 集资金。 2022 年 6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 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 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且上述《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银行存款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及账号 账号 账户类型 金额(元)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19410078801500001657 专用存款账户 12,815.34 2 中国银行扬州邗江支行 513175089105 专用存款账户 1,146.00 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10367000001029436 专用存款账户 61,767.41 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10367000001055252 专用存款账户 3,433,539.83 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10367000001035961 大额存单 80,000,000.00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 514903211210903 专用存款账户 8,664,824.60 合计 92,174,093.18 2、结构性存款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60,000,000.00 元,明细如 下: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元)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中国银行扬州分行邗江 中银(江苏)对公结构性 1 30,000,000.00 2022/5/20 2023/5/22 3.13% 支行营业部 存款 202216467 中国银行扬州分行邗江 中银(江苏)对公结构性 2 30,000,000.00 2022/5/20 2023/5/22 3.13% 支行营业部 存款 202216468 合计 60,000,000.00 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9 月 18 日,海昌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998.30 万元置换已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716,31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281.99 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 2020 年 9 月 18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 并出具了《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 102300 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716,31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281.99 万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5 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 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建 4,000 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 目和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合计 24,331.25 万元,公司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总额 34,400.17 万元, 公司超募资金为 10,068.92 万元,超募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5 月 17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 项目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司拟使用 5,000 万闲置超募资金投入全资 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 此项议案由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2022 年 11 月 24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 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 5,068.92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 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投入“新建粉末冶金 制品项目”,此项议案由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2022 年 10 月 24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6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股票 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 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股 东大会决议后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15,217.41 万元, 其中:6,000.00 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8,000.00 万元用于定期 存款、剩余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1,217.41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并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滚 动管理 62,300.00 万元,已获得收益 1,019.99 万元。符合公司文件 的投资用途及额度。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不 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公司 7 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 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8 日 8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34,400.17 7,807.86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202.29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变更) (2)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建 4,000 吨高等级 2023 年 12 否 18,114.15 18,114.15 3,717.95 12,185.38 67.27% 2,196.90 是 否 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 月 31 日 2、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 2022 年 12 否 6,217.10 6,217.10 804.31 2,308.52 37.1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月 31 日 承 诺投资项 24,331.25 24,331.25 4,522.26 14,493.90 目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1、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 2024 年 12 10,068.92 10,068.92 3,285.60 5,708.39 56.6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月 31 日 超 募资金投向 10,068.92 10,068.92 3,285.60 5,708.39 小计 合计 34,400.17 34,400.17 7,807.86 20,202.29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不适用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9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34,400.17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建 4,000 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和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 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合计 24,331.25 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为 10,068.92 万元。 2021 年 5 月 17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会议 决议通过公司拟使用 5000 万闲置超募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最终由 2021 年 6 月 2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使用进展情况 2022 年 11 月 24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拟使用 5,068.92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投入“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由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海昌新材公司将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投资到全资子公司海荣粉末,海荣粉末已使用 5,708.39 万元,尚余 343.35 万元存放在 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 2020 年 9 月 17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716.31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筹资金 281.99 万元,共计人民币 5,998.30 万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 102300 号)。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10 2022 年 10 月 24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途及去向 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 6000 万元,大额存单 8000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 1,217.41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不存在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