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 102003 号 目录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8 关于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 102003 号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 附的扬州 海昌新材 股份有限 公司(以 下简称 “海昌 新材 ”)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海昌新材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海昌新材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 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工作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 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反映了海昌新 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海昌新材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本报告作为海昌新材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 外披露。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3年3月27日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海昌新材”)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34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8.97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379,4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税 ) 35,398,332.7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4,001,667.28 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0)第 10200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7,94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3,257.84 置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 281.99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716.31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4,485.98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1,019.53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15,217.41 1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项目 金额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17.41 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余额 14,000.00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 监 管 指引 第 2 号 ——上市 公司 募 集资 金管 理 和使 用 的监 管要 求 (2022 年 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0 年 9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中国银行扬州邗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 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1 年 5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 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1 年 10 月,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同保 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 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22 年 6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 司扬州 邗江支行签 订了《 募集资 金三 方监管 协议》 (以 下简称“《协 议》”),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 集资金。 2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上 述《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3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银行存款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及账号 账号 账户类型 金额(元)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19410078801500001657 专用存款账户 12,815.34 2 中国银行扬州邗江支行 513175089105 专用存款账户 1,146.00 3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10367000001029436 专用存款账户 61,767.41 4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10367000001055252 专用存款账户 3,433,539.83 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10367000001035961 大额存单 80,000,000.00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邗江支行 514903211210903 专用存款账户 8,664,824.60 合计 92,174,093.18 2、结构性存款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 60,000,000.00 元,明细如下: 序号 受托方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元)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中国银行扬州分行邗 中银(江苏)对公结构 1 30,000,000.00 2022/5/20 2023/5/22 3.13% 江支行营业部 性存款 202216467 中国银行扬州分行邗 中银(江苏)对公结构 2 30,000,000.00 2022/5/20 2023/5/22 3.13% 江支行营业部 性存款 202216468 合计 60,000,000.00 4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 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9 月 18 日,海昌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998.3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5,716,31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281.99 万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 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0 年 9 月 18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扬州海昌新 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 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 102300 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716,31 万元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 281.99 万元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 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5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建 4,000 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和粉末冶 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合计 24,331.25 万元,公司扣除 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总额 34,400.17 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为 10,068.92 万元,超募 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5 月 17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同意 通过公司拟使用 5,000 万闲置超募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 限公司“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由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11 月 24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同意 公司拟使用 5,068.92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准)继续投入“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由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2022 年 10 月 24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 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 过股东大会决议后 12 个月,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15,217.41 万元,其中:6,000.00 万元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8,000.00 万元用于定期存款、剩余募集资金活期余额 1,217.41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按计划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 6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滚动管理 62,300.00 万元,已获得收益 1,019.99 万元。符合公司文件的投资用途及额度。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投项 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 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 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7 日 7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34,400.17 7,807.86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202.29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投入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进度 (3)=(2)/(1)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2)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建 4,000 吨高等级 2023 年 12 否 18,114.15 18,114.15 3,717.95 12,185.38 67.27% 2,196.90 是 否 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 月 31 日 2、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 2022 年 12 否 6,217.10 6,217.10 804.31 2,308.52 37.1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月 31 日 承 诺投资项 24,331.25 24,331.25 4,522.26 14,493.90 目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1、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 2024 年 12 10,068.92 10,068.92 3,285.60 5,708.39 56.69%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目 月 31 日 超 募资金投向 10,068.92 10,068.92 3,285.60 5,708.39 小计 合计 34,400.17 34,400.17 7,807.86 20,202.29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不适用 具体项目) 8 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34,400.17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新建 4,000 吨高等级粉末冶金零部件项目和粉末冶金新材料应用研发中心 技术改造项目,投资金额合计 24,331.25 万元,公司超募资金为 10,068.92 万元。 2021 年 5 月 17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会 议决议通过公司拟使用 5000 万闲置超募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江苏扬州海荣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最终由 2021 年 6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月 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及使用进展情况 2022 年 11 月 24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全资子公司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拟使用 5,068.92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继续投入“新建粉末冶金制品项目”,此项议案由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海昌新材公司将超募资金 6,000 万元投资到全资子公司海荣粉末,海荣粉末已使用 5,708.39 万元,尚余 343.35 万元存放在募 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 2020 年 9 月 17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716.31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筹资金 281.99 万元,共计人民币 5,998.30 万元。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0]第 102300 号)。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2022 年 10 月 24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途及去向 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 6000 万元,大额存单 8000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余额 1,217.41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不存在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