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业香料: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刘兵)2021-03-29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
干规定》以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
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
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0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会议及表决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参加
会议 6 次,无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
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
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4 次。

    2020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2020 年度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
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就如下议案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1、2020 年 2 月 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审议的《安徽华业香料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对公司 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关于确认 2019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及《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的确认意见;

       2、2020 年 9 月 2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审议的《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0 年 10 月 13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审议的《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12 月 1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审议的《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
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在 2020 年度主要履行
以下职责:

       1、审计委员会:2020 年度,本人召集并主持了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
人亲自出席,会议讨论并审核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19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关于对公司 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12 月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
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
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本人亲自出席,会议讨论并审核了《关于确认 2019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
情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并通过电话、微信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和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
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
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正。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华业
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
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和列席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
员询问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维
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0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修订的各项规范
性文件及相关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
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的情况

    1、2020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20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0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
字页)




    述职独立董事签名:


    刘   兵: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