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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业香料: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7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1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和
对外担保风险。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
依托,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和扩大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存在投机
性操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针对远期结汇业务已制定了相关管理
制度和风险应对措施,风险可控。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的议案》的实施。
    四、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投资回报。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综上,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为提高公司(含全资子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
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
较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或稳健性的投资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
理利用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综上,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含 7,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徐国盛:


    汪和俊:


    姚运金: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