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业香料: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15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
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
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综上,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为更好的回报股东,董事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
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符合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
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
营风险的有效防控。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
环节和重大缺陷。随着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根据所处的环境,不断
更新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公司业务活动的有
效进行。
    四、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该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其在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
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该所具备
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向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并向其提供担保事项,有助于
解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的生产发展,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
本次担保事项充分考虑了子公司 2022 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助于解决
其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促进子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
相关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文件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七、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 2021 年度薪酬符
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对董事薪酬的考核与公司经营目标相吻合,有利于
调动董事的积极性,完善董事激励约束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有利于促进公司持
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
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确认公司 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与公
司经营目标相吻合,有利于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完善高级管理人员激励
约束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因此,我
们同意《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九、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是公司根据
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
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
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事项。
    十、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一)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具体资金往来情况请参见《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二)经审慎查验,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
证监发〔2003〕56 号文和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
风险。
    (三)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徐国盛:


    汪和俊:


    姚运金: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