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业香料: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2022-07-16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不

         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程存照、贾
卫民、歙县国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李玉洁、
王之建、方晔、歙县新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圳粤之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汪延龄、姚峰、顾国囡、张程勇、程存民、罗建兰持有的黄山科宏生物香
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拟通过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
监管》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
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
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情形。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已签署并出具了承诺函,经
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



    特此说明。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