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45 号文《关于同意安徽华业 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业香料”、“公司”)由主承销 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9 月 4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43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发行价人民币 18.59 元。截至 2020 年 9 月 10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266,766,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4,144,414.75(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 222,622,085.25 元。 截止 2020 年 9 月 10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50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 认。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85,146,853.89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13,763,793.40 元;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94,153.35 元,2021 年 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8,615,162.00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1,173,745.14 元。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1,669,007.61 元(含募 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4,193,776.25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0 年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安庆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合肥潜山北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与国元证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 肥潜山北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山支行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 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华业香料合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华业”)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分别与华业香料、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及国元证券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 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华业香料变更为合肥华业,实施地点由安徽省安庆市 潜山市舒州大道 42 号变更为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与乳泉路交口西北角。 合肥华业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分别与华业香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及国元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 的议案》。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结合外部环境、经济形势和募投项目的实 施进展情况,基于满足公司“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的 资金优先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以及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审慎研判,拟将“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到“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 建设项目”的建设中。公司、合肥华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行及保荐 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年产 3000 吨 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根据本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 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10% 的,公司应及时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7010100100378264 167,553,600.00 已注销 安庆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97010100100374339 3,283,150.48 协定存款 安庆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2277833 40,000,000.00 已注销 公司合肥分行营业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2999840 38,385,857.13 流动利 D 公司肥东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2160188000107027 25,000,000.00 已注销 公司合肥潜山北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4050168430800001142 8,412,900.00 已注销 公司潜山支行 合 计 240,966,500.00 41,669,007.61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及附表 2 变 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 的议案》。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结合外部环境、经济形势和募投项目的实 施进展情况,基于满足公司“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的 资金优先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以及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审慎研判,拟将“营 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到“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 建设项目”的建设中。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 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六、会计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业香料编制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6292 号),报告 认为,华业香料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华业香料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访谈沟通等方式对华业香料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投 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业香料2022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 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2,622,085.2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173,745.1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020,612.6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020,612.6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5,146,853.8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30% 是否已变 本年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度实 是否达到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投向 (含部分 资总额 (1) 额 入金额(2) 现的 预计效益 =(2)/(1) 态日期 大变化 变更) 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1. 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 2023 年 7 是 167,553,600.00 181,574,212.64 27,154,169.41 180,381,464.18 99.34% - 不适用 否 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 月 2.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3 年 11 否 40,000,000.00 40,000,000.00 3,649,517.10 3,717,517.10 9.29% -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月 3.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是 15,068,485.25 1,047,872.61 370,058.63 1,047,872.61 100.00% - 不适用 否 合计 222,622,085.25 222,622,085.25 31,173,745.14 185,146,853.8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受物流影响,部分设备采购延期,项目施工放缓,为确保募投项目的稳步实施,公司基于谨慎原则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 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调整募集金项目“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的预计建设完 募投项目) 成时间,将其延期至 2023 年 7 月;“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建设完成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11 月。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无 的情况说明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香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潜山市舒州大道 42 号变更为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与乳泉路交口西北角,同时实施主体由华业香 点变更情况 料变更为合肥华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 式调整情况 模的议案》。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结合外部环境、经济形势和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基于满足公司“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 设项目”的资金优先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以及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审慎研判,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到“年产 3000 吨丙位 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的建设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金额合计 113,763,793.40 元。2020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13,763,793.40 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入及置换情况 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7592 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无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无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存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166.90 万元。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无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投 截至期末实际累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定可使用状 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1)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2) (%) 效益 预计效益 态日期 生重大变化 (3)=(2)/(1) 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 营销网络建设 2023 年 7 181,574,212.64 27,154,169.41 180,381,464.18 99.3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 项目 月 合计 - 181,574,212.64 27,154,169.41 180,381,464.18 - - - - 2022 年 9 月 15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调整至 其他募投项目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需求,结合外部环境、经济形势和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基于满足公司“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的资金优先需求,结 合公司发展规划以及实际经营需要,经公司审慎研判,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到“年产 3000 吨丙位内酯系列合成香料建设项目”的建设中。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詹凌颖 武 军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