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牛信息: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0-20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铜牛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六个月,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情况;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建设规划,现阶段公司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
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
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晨颖:
张林宣:
詹朝晖:
2020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