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5 证券简称:铜牛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4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 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 意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02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25 万股,发行价格为 12.6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6,762,5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9,218,746.2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7,543,753.7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致同验字(2020) 第 110ZC0035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签署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 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建设期 项目备案 号 (元) 1 云计算平台建设项目 302,450,000 2年 津保自贸投[2019]150 号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944,800 半年 京东城发改(备)[2019]73 号 合计 348,394,800 鉴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已经通过自有 资金进行了先期投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后,将用于置换先期投入及支付剩余投资款项。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由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投 入,截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实 际已投入人民币 7,815.20 万元,本次拟置换 7,815.20 万元。致同会 计师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 110ZA09335 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元) 拟置换金额(元) 1 云计算平台建设项目 78,152,000 78,152,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合计 78,152,000 78,152,000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39,218,746.24 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 28,018,867.92 元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止,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1,735,268.94 元,本次拟置换 1,735,268.94 元。致同会计师进行了 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0)第 110ZA09335 号),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元) 拟置换金额(元) 1 发行费用 1,735,268.94 1,735,268.94 合计 1,735,268.94 1,735,268.94 五、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815.20 万元 置 换 预 先已 投入募 集 资 金投 资项目 的 自 筹资 金,使 用 募 集资 金 1,735,268.94 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情况。该事项 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 (三)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815.20 万元 置 换 预 先已 投入募 集 资 金投 资项目 的 自 筹资 金,使 用 募 集资 金 1,735,268.94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情况 致同会计师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 110ZA09335 号),认为本次置 换事项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编制、披露,与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21 日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 证券”)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银河证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六、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经出席监事签字确认的《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铜 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 110ZA09335 号); (五)保荐机构出具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铜 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