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牛信息: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0-10-20
证券代码:300895 证券简称:铜牛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3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工商类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
意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021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2,425 万股。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致同”)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出具的《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350 号),公司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7,272.015 万元变更为 9,697.015 万元。公司股票已
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
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将根据
上述情况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697.015 万元,变更公司类型
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将《北京铜牛信息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
称变更为《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并对有关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条款 《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章程》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经中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
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
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人 行人人民币普通股 2,425 万
民币普通股【】万股,于【】 股,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在
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易所创业板上市。 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272.0150 万元。 9697.0150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272.0150 万 公司股份总数为 9697.0150
股,均为普通股。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 一 百 三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
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由总 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十二条
经理决定: 由总经理决定: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
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产 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资产 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据;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
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营 业 收 入 的 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元; 10%,且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万元;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
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或 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
绝对金额低于 100 万元。 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 且绝对金额低于 100 万元。
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包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低于
10%,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元; 的 10%,且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 万元;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
净利润的 10%,或绝对金额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于 100 万元; 计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低于 100 万元;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 二 百 零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章程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由深圳 之日起实施。
二条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报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公司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实施。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变更
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董事签字确认的《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