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牛信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15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铜牛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
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经了解和事前审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
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本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作为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认
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公司续聘致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晨颖:
2021 年 4 月 14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林宣:
2021 年 4 月 14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詹朝晖: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