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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铜牛信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22-01-0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铜牛信息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锦全                           联系电话:010-80927331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锋                             联系电话:010-8092730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刘锦全、程坤、王玥韵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29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核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文
件、公司治理制度等文件,并核查三会召开通知、记录、签名册等文件,对三会召集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核查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
范性文件和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相关的董事会记录;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工作
计划和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明细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


                                           1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容与公司的实际情
况是否一致;查阅投资者来访的记录资料,查阅深交所互动易网站刊载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
录表。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刊
                                                       √
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是否完备,各项信息披露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查阅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结合财务报表、大额资金往来等核查是否存在遗漏的关联交易
事项。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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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
                                                                        √
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
                                                                        √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相关的三会文件;查阅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现场查看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
                                                       √
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
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
                                                       √
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检查部分会计科目对应的合同、原始凭证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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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现金分红制度等制度,核查公司现金分红的执行情况;查阅
公司定期报告及“三会”资料等;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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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锦全                马 锋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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