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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铜牛信息: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22-06-22  

                        证券代码:300895     证券简称:铜牛信息         公告编号:2022-070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总经理高鸿波先生,副总经理李超成先生,副总经

 理樊红涛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毅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总经理高鸿波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 66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195%。

    公司副总经理李超成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218,7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709%。

    公司副总经理樊红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 169,1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321%。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毅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
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137,3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073%。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

董事、总经理高鸿波先生,副总经理李超成先生,副总经理樊红涛先

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毅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上述股东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190,100 股,占公司总股东比例不超过

0.9298%,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
                                    数量(股)          比例
   高鸿波        董事、总经理         2,858,194       2.2330%
   李超成          副总经理            875,160        0.6837%
   樊红涛          副总经理            676,434        0.5285%
     刘毅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48,384        0.506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已解锁的公司股份

(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

的股份)

   (三)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本比例(不超过)
   高鸿波             665,000 股                  0.5195%
   李超成             218,700 股                  0.1709%
    樊红涛             169,100 股                 0.1321%
      刘毅             137,300 股                 0.1073%
      合计            1,190,100 股                0.9298%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

整。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

内(即 2022 年 7 月 14 日至 2023 年 1 月 13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七)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承

诺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

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前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

有公司股份的 25%;若本人申报离职,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即 2021 年 3 月 24 日,非交易日

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至少 6 个月,且该等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自

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若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

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高鸿波先生、李超成先生、樊红涛先生、刘毅先生的本次

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高鸿波先生、李超成先生、樊红涛先生、刘毅先生不属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基本面发生重大变化。

   (三)高鸿波先生、李超成先生、樊红涛先生、刘毅先生将根据
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

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四)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

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高鸿波先生、李超成先生、樊红涛先生、刘毅先生出具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