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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铜牛信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23-04-25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
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牛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本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铜牛信息科技有限
公司、北京速网迅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方恒云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鸿达
云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铜牛能源科技(山东)有限公司、北京铜牛奇安科技有
限公司、北京铜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
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
合同管理、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公司重要项目和关键业务的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管要求,组织开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划分为重大缺
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②公司因财务报告存在
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公司股票停牌或直接影响公
司重大项目的实施;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
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
监督无效;⑤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性控制。

    重要缺陷:①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要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识
别该错报,且错报金额达到重要程度,未达到重大程度;②发现缺陷影响金额虽
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从性质上看,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③重要信息泄露并对公司业务运作带来重大损失。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判断类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别
              失控金额≥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25%≤失控金额     失控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0.5%或绝对金额≥600 万   <资产总额的 0.5%或 300 万     的 0.25%或绝对金额
              元                       元≤绝对金额<600 万元         <300 万元
              失控金额≥净资产的       净资产的 0.25%≤失控金额<     失控金额<净资产的
 净资产       0.5%或绝对金额≥500 万   净资产的 0.5%或 250 万元≤绝   0.25%或绝对金额<
              元                       对金额<500 万元               250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1%≤失控
 主营业务收   失控金额≥主营业务收                                    失控金额<主营业务
                                       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入           入总额的 1.5%                                           收入总额的 1%
                                       1.5%

                                         2
              失控金额≥净利润金额     净利润金额的 5%≤失控金额<
                                                                     失控金额<净利润金
 净利润       的 10%且失控金额超过     净利润金额的 10%或 300 万元
                                                                     额的 5%
              600 万元                 ≤绝对金额<600 万元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②重大决策程序不民主、不
科学;③媒体负面新闻频现,且有一定影响;④管理骨干人员或技术骨干人员纷
纷流失;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⑥其他对公
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一个或多个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
仍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判断类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别
              失控金额≥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的 0.15%≤失控金额   失控金额<资产总
 资产总额     的 0.3%或绝对金额      <资产总额的 0.3%或 200 万   额的 0.15%或绝对
              ≥400 万元             元≤绝对金额<400 万元        金额<200 万元
              失控金额≥净资产的     净资产的 0.15%≤失控金额<   失控金额<净资产
 净资产       0.3% 或 绝 对 金 额    净资产的 0.3%或 150 万元≤   的 0.15%或绝对金
              ≥300 万元             绝对金额<300 万元           额<150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 1%≤失
 主营业务收   失控金额≥主营业务                                  失控金额<主营业
                                     控金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
 入           收入总额的 1.5%                                     务收入总额的 1%
                                     的 1.5%
              失控金额≥净利润总     净利润总额的 2.5%≤失控金
                                                                  失控金额<净利润
 净利润       额的 5%且失控金额      额<净利润总额的 5%或 150
                                                                  总额的 2.5%
              ≥300 万元             万≤绝对金额<300 万元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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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26 号)(以下简称“警
示函”),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三会记录不规范、内审制度未落实等问题。公司按
照北京证监局的要求,就警示函指出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

    公司现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
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

    二、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访谈沟通了公司相关人员;
从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等情况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
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铜牛信息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
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重大方面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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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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