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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安达: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1-12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0-010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国安
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开始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2020 年 11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3)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日期、时间:2020 年 11 月 27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 3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
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提供
关联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议案》。
    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中 证 网 , 网 址 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网
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 和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1.00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3.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
4.00                                                                    √
              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
5.00                                                                    √
              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
6.00                                                                    √
              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7.00                                                                    √
              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
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采用电话、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请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或发送至电子邮箱
touzibu@gad5119.com,信函或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 39 号,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投资部,邮编:36102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592-6772119
       2、登记时间:2020 年 11 月 26 日的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 39 号,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投资部。
    4、联系人:连剑生
    5、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2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02”,投票简称为“国
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11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27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 “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

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

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编码                                                 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
1.00                                                  √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2.00                                                  √
        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3.00                                                  √
        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4.00                                                  √
        并由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
5.00                                                  √
        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
6.00                                                  √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
7.00                                                  √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

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