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16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1-022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
于 2021 年 4 月 9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微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洪伟艺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汪海军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
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与华安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合同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子公司拟与华安县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为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提高整体运营效率,结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情
况,将项目中的实施主体国安达工业火灾防控技术研究中心(华安)有限公司变更
为国安达安全技术(华安)有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宜无异议。
本次变更系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变更,不属于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下午 14:00 在厦门市集美区
灌口镇后山头路 3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董事签字确认的《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