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04-2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安
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国安达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72 号)同意注册,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995,000 股,并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
95,985,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27,980,000 股,其中
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97,633,31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6.2879%,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0,346,688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为 23.712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锁定期为 6 个月, 股份数量为 1,648,31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自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网下发行部分
采用比例限售方式,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网下投资者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
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
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数量共计 3,737 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648,312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持有限售股份 占总股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 本比例 通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1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648,312 1.29% 1,648,312 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股份数量 占比 增加 股份数量
减少(股) 占比(%)
(股) (%) (股) (股)
一、无限售流通
30,346,688 23.71 1,648,312 - 31,995,000 25.00
股
二、有限售流通
97,633,312 76.29 - 1,648,312 95,985,000 75.00
股
合计 127,980,000 100.00 1,648,312 1,648,312 127,98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
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
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为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寅博 许德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