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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项目签署合同的公告2021-08-24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1-037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项目签署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买方、卖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
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
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社会性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及其他不可预计的事件等可
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
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确定公司为“国网新疆检修公
司 750kV 三塘湖变电站固定自动灭火装置完善”项目、国网新疆检修公司 750kV
乌北变电站固定自动灭火装置完善”项目、“国网新疆检修公司 750kV 三塘湖
变电站移动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和“国网新疆检修公司 750kV 乌北变电站移动
消防设施建设”项目的中标单位。近日,公司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公司
分别就上述 4 个中标项目签署了《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将相关
内容公告如下:
    二、交易对方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刚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编制管理区内电力生产及建设项目:用电销售地区中小型电力设
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中小型发供电设备检修及技术改造;采购供应本系统和承包
工程所需的钢材,有色金属仪产品(不含专营汽车),建设材料,化工产品,机
械配件加工,电力行业专用电气材的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设路 5 号
    2、交易对方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订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3、交易对方最近三年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情况
    在本次交易之前,公司与交易对手仅在 2019 年度发生过交易,交易金额为
75.5 万元,占 2019 年度营业收入的 0.27%。
    4、履约能力分析
    本项目采购单位为国有企业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旗下分公司,资信良好,
履约能力较强。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国网新疆检修公司 750kV 三塘湖变电站固定自动灭火装置完善消防
系统采购合同
    1、合同当事人
    买方: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公司
    卖方: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国网新疆检修公司 750kV 三塘湖变电站固定自动灭火装置完善
    3、合同价格与支付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捌万捌仟贰佰伍拾元整(9,688,250.00
元)(含税),分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和质保金四次支付,支付比例为 1:8.5:
0:0.5。
    4、质量保证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通过验收并投运后 36 个月。
    5、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买方所在地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
用章的日期为准。
    (二)国网新疆检修公司 750kV 乌北变电站固定自动灭火装置完善消防系
统采购合同
    1、合同当事人
    买方: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公司
    卖方: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国网新疆检修公司 750kV 乌北变电站固定自动灭火装置完善
    3、合同价格与支付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玖佰陆拾贰万元整(9,620,000.00 元)(含税),
分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和质保金四次支付,支付比例为 1:8.5:0:0.5。
    4、质量保证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通过验收并投运后 36 个月。
    5、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买方所在地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
用章的日期为准。
    (三)国网新疆检修公司 750kV 三塘湖变电站移动消防设施建设消防炮,移
动式采购合同
    1、合同当事人
    买方: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公司
    卖方: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国网新疆检修公司 750kV 三塘湖变电站移动消防设施建设
    3、合同价格与支付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万元零壹分(2,200,000.01 元)(含税),
分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和质保金四次支付,支付比例为 1:8.5:0:0.5。
    4、质量保证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通过验收并投运后 36 个月。
    5、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买方所在地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
用章的日期为准。
    (四)国网新疆检修公司 750kV 乌北变电站移动消防设施建设消防炮,移动
式采购合同
    1、合同当事人
    买方: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公司
    卖方: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国网新疆检修公司 750kV 乌北变电站移动消防设施建设
    3、合同价格与支付
    本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万元零壹分(2,200,000.01 元)(含税),
分预付款、到货款、投运款和质保金四次支付,支付比例为 1:8.5:0:0.5。
    4、质量保证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从合同设备通过验收并投运后 36 个月。
    5、争议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买方所在地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
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
用章的日期为准。
    四、合同的审批程序
    本次签署的 4 份合同都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
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若合同能顺利实施,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合同签订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