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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0-27  

                        证券代码:300902             证券简称:国安达           公告编号:2021-063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决定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1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8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1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 39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无
偿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议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3.00                                                                √
            度并由控股股东无偿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
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
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1 月 10 日的上午 9:30-11:30、下午 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 39 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连剑生
    电话号码:0592-6772119
    电子邮箱:touzibu@gad5119.com
    邮政编码:361023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所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经出席董事签字确认的《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决议》;
    2、经出席监事签字确认的《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02”,投票简称为“国
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1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
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
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计投票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1.00                                                √
                      理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2.00                                                √
                      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兴业银行申请
3.00      综合授信额度并由控股股东无偿提供担保      √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投票说明: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
不打视为弃权。
    2、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