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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安达: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持续督导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2-04-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国安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寅博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德学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张寅博、许德学、何彦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4 月 1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三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查阅公司信息
披露文件;查阅公司生产经营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是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是
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不适用
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不适用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文件;查阅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是
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是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是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是
行一次审计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是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是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是
价报告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是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件;查阅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相关文件,
并与交易所互动易网站内容对比;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是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文件;查阅公司信息披
露文件及相关决议;核查关联交易的有关情况。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是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是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不适用
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不适用
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制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资料;核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建设进度;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是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是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是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查阅同行业公司公告文件及行业研究报告;向公司相关
人员了解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是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是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各股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
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利润分配计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公司重大合
同、大额资金往来记录及相关凭证;查阅行业研究报告,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公司业务发展
情况。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是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不适用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寅博                 许德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