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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24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
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
组织结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企业文化、信息与沟通、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募集资金、对外投资、信息披露、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子公司管理
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和评价
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
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
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
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1、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的 5%;                            2、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重大差
             2、利润表错报金额≥收入总额的      错而进行的差错更正;

  重大缺陷   6%。                               3、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差错,而内

                                                部控制运行过程中未发现该差错;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1、资产总额的 2%≤资产负债表错    1、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5%;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
           2、收入总额的 3%≤利润表错报金    没有建立相应控制机制;
重要缺陷
           额<收入总额的 6%。               3、对于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存在一项

                                             或多项缺陷不能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1、资产负债表错报金额<资产总

           额的 2%;                         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
一般缺陷
           2、利润表错报金额<收入总额的     他控制缺陷。

           3%。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认定标准
缺陷等级
                       定量标准                             定性标准

           直接或间接资产损失金额 500 万元
                                             1、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以上。
                                             2、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

                                             誉造成重大影响;
重大缺陷
                                             3、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严重

                                             流失;

                                             4、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直接或间接资产损失金额 200-500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受到轻
           万元(含 500 万元)。
                                             微处罚;

                                             2、媒体出现负面新闻,对公司声誉造
重要缺陷
                                             成影响;

                                             3、关键岗位人员严重流失;

                                             4、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直接或间接资产损失金额小于 200    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
一般缺陷
           万元(含 200 万元)。             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合理有效。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
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规范,
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