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已仔细阅读 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中相 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存在本公司股东指使本公司违反规定披露信息, 或者指使本公司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信息的情形。 全体监事签字: 付 洋 魏庭龙 杜 宏 年 月 日 7-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