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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丽迪: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2021-04-08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1-018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聘任期为 1 年。本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的
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
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上市期间及 2020 年度相关的审计工作中,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相关财
务报告审计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聘任期为 1 年。公司董
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
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2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114 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4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46 亿元。
     2020 年度立信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21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26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从业人员 62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提供审计服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朱海平         2008.12        2006.7      2008.12          2017.1

签字注册会计
               张冀申          2016.3        2006.7       2006.7          2017.1
师
质量控制复核
               陈剑           2000.12        1998.7       1998.7          2017.1
人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朱海平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 年-2020 年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0 年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0 年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8-2019 年        雅戈尔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8-2019 年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2019 年        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2019 年        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2019 年        江苏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 年             金域医学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2020 年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2020 年        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8-2020 年        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张冀申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2020 年        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7-2020 年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陈剑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8-2020           聚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9-2020           宁波水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9-2020           宁波合力模具科级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0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0             2021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50               60                20.00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相关材料,对拟续聘会计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审计
 工作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
 审计机构的任职条件,具有相应的审计资质、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同意向董事
 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外部审计机构,
 聘任期为 1 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有利于保障及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在公
 司上市及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其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优质的审计服务,很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综上,
 我们同意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的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聘任期为 1 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算。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审议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聘任期 1 年。本次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决议》;
    3、《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