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说明2022-05-28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的说明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劲松、李新勇、赵世斌、陈东红(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所持有的厦门鹭意彩色母粒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不存在《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如下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
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
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
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
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之配套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本次交易相
关中介机构费用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
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三)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
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
独立性。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
七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符合《创业板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
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相关
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
《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
游。”创业板主要以成长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企业,并支持传统
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厦门鹭意所属行业为“C 制造业”中的“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国民经济
行业分类》(GB/T4754-2017),厦门鹭意所属行业为“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厦门鹭
意主要产品为彩色母粒,亦属于上市公司同行业企业,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所属行业符合
创业板定位。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
本次交易方案为宝丽迪拟向陈劲松、李新勇、赵世斌、陈东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其持有的厦门鹭意 100%股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13.80 元/股,
不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80%。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持续监管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