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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丽迪: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2022-05-28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函


    鉴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公司现就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诺如下:
    1、本公司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和资料,以及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
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2、本公司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了其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该
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
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以
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公司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
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徐毅明




                                                             年   月   日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现就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如下:

    1、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和资料,以及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
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
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了其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该等
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无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
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
由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锁定;未
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公司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
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可用于相关投资者
赔偿安排;

   5、本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全体董事:




         徐闻达                                徐毅明




         龚福明                                朱建国




         戴礼兴                                徐   容




         马树立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监事:




         付   洋                魏庭龙                   杜     宏




未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




         杨军辉                              袁晓锋




         田雪峰                              蒋志勇




          徐虎明




                                                           年        月   日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人/本单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现就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如下:

    1、本人/本单位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和资料,以及为本次交易出具
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本人/本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
部门的要求,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本次交易信息
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2、本人/本单位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了其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
该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
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本单位保证为本次重组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本人/本单位将暂停转让本人/本单位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
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
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本人/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报送本人/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
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可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本人/本单位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
/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徐闻达                               徐毅明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苏州聚星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呈祥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苏州铕利合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徐毅明




                                                         年    月    日
                               交易对方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人系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现就关于
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如下:

    1、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和资料,以及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
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时、
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
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提供了其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该等
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
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
论明确之前,本人将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
定股份可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本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为本承诺函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




      陈劲松                                李新勇




      赵世斌                                陈东红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