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2022-08-0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东吴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
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
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的交易方案符
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有关本次交易的专业意见已提交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
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
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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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章龙平 陈辛慈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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