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3-30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3-024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
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为徐毅明先生,王丽燕系徐毅明之妻。本公司与徐毅明、王丽燕之间构成关
联方。
苏州聚星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星宝”)为宝丽迪股东,张呈
祥先生持有聚星宝 20%的出资额,并担任聚星宝的执行董事。张呈祥先生同时持
有苏州苏迈克投资有限公司 8.07%的出资额并任其董事,苏州凯恩进出口有限公
司为苏州苏迈克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张呈祥先生任苏州凯恩进出口有限
公司总经理。根据关联方的认定规则,本公司与苏州凯恩进出口有限公司之间构
成关联方。
1、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
计与关联方苏州凯恩进出口有限公司 2023 年全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为
200 万元,并接受关联方徐毅明先生、王丽燕女士为公司向银行贷款、开具保函
等无偿提供的担保。
2、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毅明先生、徐闻达先生在审议该议案
时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议案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
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的股东为:徐毅明、徐闻达、苏州铕
利合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聚星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2022 年度关联交易的确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2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定价原则 发生额
苏州凯恩进出口有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销售商品 市场价 0 万元
限公司
徐毅明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接受担保 不适用 未实际用信
王丽燕
三、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预计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3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额
苏州凯恩进出口有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销售商品 市场价 200 万元
限公司
徐毅明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接受担保 不适用 1亿
王丽燕
四、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苏州凯恩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呈祥
注册资本:500 万元
经营范围:
批发与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0 年 4 月 22 日
住所:苏州相城经济开发区春申湖东路 12 号
2、与公司关联关系
苏州聚星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星宝”)为本公司股东,张呈
祥先生持有聚星宝 20%出资额,并自 2018 年 12 月 24 日起担任聚星宝执行董事;
其同时持有苏州苏迈克投资有限公司 8.07%出资额并任董事,并任苏州苏迈克投
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凯恩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与苏州凯恩进出
口有限公司之间构成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苏州凯恩进出口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二)徐毅明、王丽燕
徐毅明系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丽燕系徐毅明之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之一徐闻达之母。因此本公司与徐毅明、王丽燕之间构成
关联方。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及苏州凯恩进出口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
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相关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
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苏州凯恩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合同,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
需求,在本次授权范围内按业务需求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苏州凯恩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系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的
实际经营需要确定,系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
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另外,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毅
明先生及关联人王丽燕女士的连带责任担保,有助于银行授信的顺利实施,而担
保方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对公司而言属于纯获
利行为,该行为亦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
需,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
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
平的交易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同意此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八、备查文件
1、《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