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田智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0-12-26
证券代码:300911 证券简称:亿田智能 公告编号:2020-006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
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
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6.67万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于2020年11月16日出具了《浙江亿田智能厨电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计师报字[2020]第ZF10992号)。经审验,公司
完 成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后 ,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8,000.00 万 元 变 更 为
10,666.67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000.00万股变更为10,666.67万股。
公司已经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
二、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179号)同意,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12
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
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上述内容的变更以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将《公司章
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对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司。
公司由浙江亿田电器有限公司 公司由浙江亿田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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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绍兴市 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公司在浙江省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 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30683768696455K。 91330683768696455K。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 第三条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 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2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66,700股,
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 于2020年12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创业板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
币【】万元。 10,666.67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
股,全部为普通股。 106,666,700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方
方之间单次关联交易(公司获赠现 之间单次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
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人 提供财务资助、单方面获得利益的除
民币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外)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且占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方就同一 5%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
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方在连续 方就同一标的或者公司与同一关联
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方在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易
符合上述条件的关联交易; 累计金额符合上述条件的关联交易;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保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行为,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6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 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
提供的任何担保; 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0%;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
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 (五)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
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人 50%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5000 万 元 人 民
民币; 币;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
程规定的其他担保情形。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
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
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
同等比例担保,属于上述第(一)、
(三)、(四)和(五)项担保事项
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
(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 (公司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单
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 方面获得利益的除外)达到下列标准
7
议批准: 之一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 司 最 近一 期经 审计 总资 产 的 50% 以
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作为计算数据; 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收 入 的 50% 以上 ,且绝 对 金额 超 过
3000万元人民币; 5000万元人民币;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 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万元人民币; 人民币;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
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 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5000万元人民币;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
人民币。 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
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上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上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购
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 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
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 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
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 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
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 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
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 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
务资助(含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提 公司除外);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
供财务资助等);提供担保(含对 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
子公司担保);租入或租出资产; 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
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 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赠资产; 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含放弃优
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 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放弃权利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 除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本章程
资权利等);所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另
认定的其他交易;与上述交易相关 有规定事项外,公司进行本条规定的
的资产质押、抵押事项。 同一类别且标的相关的交易时,应当
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
适用本条的规定。已按照本条履行义
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
围。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确
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
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 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8 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会批准。
股东大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 董事会有权批准下述范围内的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谨 交易:
慎授权原则,授权董事会批准的交 (一)审议并决定以下重大交易
易事项如下: (公司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单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 方面获得利益的除外)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以上的,但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 最 近 一期 经审 计总 资产 的 10% 以 上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 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以上的或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算数据;
总资产30%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议;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
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
为计算数据; 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万元的;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
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0万元的;但交易标的(如股权)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 的;
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过3000万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 资 产 的 10% 以上 ,且绝 对 金额 超 过
审议; 1000万元的;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
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 交易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
万元的;但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 定的标准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
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二)审议以下关联交易(公司
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 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单方面获
元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得利益的除外)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 1、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
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金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法人在
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
超过500万元的;但交易的成交金额 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
(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 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对金额超过3000万元的,还应提交 2、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
股东大会审议; 易金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自然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 人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累计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事项。
的;但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交易达到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 的标准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的,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提供财务资助
(六)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
交易金额(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 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法人在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 控股子公司等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
易累计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且占 务资助。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当经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
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或公司 事同意并作出决议,但资助对象为公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含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自然人在连续 50%的控股子公司除外。
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 易累计金 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
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
但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 交易金额 股东大会审议:
(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自然人在 1、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
连续12个月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 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 2、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 十二个月内提供财务资助累计发生
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批 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准后方可实施。 产的 10%;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 3、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
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中的交易事项是指:购买 (四)审议对外担保
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 决定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以
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 外的担保事项。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
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
仍包含在内);对外投资(含委托
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提供财
务资助(含委托贷款);提供担保
(含对子公司担保);租入或租出
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
托经营、受托经营等);赠与或受
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
开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
先认缴出资权利等);所上市的证
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二百零一条 本章程经公司
第二百零一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
9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股票上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市交易之日起生效。
四、其它事项说明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变更注册
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委派工商经办人员,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
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