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亿田智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0-12-26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田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亿
田智能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9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66.6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4.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933.4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495.81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出具了
(信会计师报字[2020]第 ZF1099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59,495.81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金额 78,271.10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金额      金配置金额
 1      环保集成灶产业园项目          56,768.00       56,768.00       47,495.81
 2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9,503.10        9,503.10                  -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合    计                78,271.10       78,271.10       59,495.81

       三、履行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环保集成灶产业园项目和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
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况所作出
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对相
关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集资
金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是公司根据募
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等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
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戚淑亮                       李中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