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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田智能:独立董事关于二届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1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亿田智能厨
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0 年度的利润分配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
当年会计年度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分红方案,综合考
虑了公司当前经营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违法、
违规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
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我们认为:公司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治理、日常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均严格按照公司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实施,并且对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
控制。

    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合理、有效,不存在明显
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事项。

       三、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意见

    经审阅《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
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事
项。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
能够严格遵守财务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
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续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是基于其各方面均能够满
足公司的审计要求,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相关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
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未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其
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董事薪酬方案是公司参照同行业、同地区
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方案的制定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
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1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及实际经营情况,决
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此议案时,相关董事已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八、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的
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
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性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本次提名的总经理候选人孙吉先生、副总经理候选人陈月华女士、庞
廷杰先生、财务总监候选人俞寅先生、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沈海苹女士的个人履历
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
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
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
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核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孙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月华女士、庞廷
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俞寅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沈海苹女士担
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十、关于 2020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郑 磊:________________




奉小斌:_______________




吴天云:________________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