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奥股份: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2-06-14
证券代码:300923 证券简称:研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A 股
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上
限人民币 32 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
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及 2022 年 5 月 20 日披露的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6)。
截至 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2.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2 年 5 月 3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3 日。截至 2022 年 6 月 13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3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未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 0.80%,最低成交
价为 22.50 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24.5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136,520.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
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
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
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
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
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6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
0.80%。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
全部锁定,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
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量(万股)
一、有限售
4,739.50 60.30% +63.00 4,802.50 61.10%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3,120.50 39.70% -63.00 3,057.50 38.90%
条件股份
三、股份总
7,860.00 100.00% 7,860.00 100.00%
数
注: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参照公司《回购报告书》数量。
若本次最终回购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未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
销,则公司总股本将减少,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量(万股)
一、有限售
4,739.50 60.30% 4,739.50 60.79%
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
3,120.50 39.70% -63.00 3,057.50 39.21%
条件股份
三、股份总
7,860.00 100.00% -63.00 7,797.00 100.00%
数
注: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参照公司《回购报告书》数量。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
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
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
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 年 5 月 31 日)前
五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2,063,471 股,每五个交易日回购
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即 515,867 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
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
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
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
告后 36 个月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实际实施进度。若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未能在上述期限
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未使
用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
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
本事宜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
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