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研奥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4  

                        证券代码:300923     证券简称:研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
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凤伟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
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
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客观、公
允地反映了 2022 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 2022 年年度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
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
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同时公司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在开展对公司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
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
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同意
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核查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规定,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
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该事项的审
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
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制定的,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薪酬方案的决策程序及确定
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侵犯股
东利益的情况,能够充分反映上述人员勤勉尽责的履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鉴于本议案与所有监事利益相关,全部为关联监事,无法
形成决议,故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违规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
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 年第一季度
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27,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人民币 20,000.00 万
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影响公司主
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研奥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