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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骐环保: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08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
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
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
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0 年 2 月 18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1、《关于批准报出 2019 年度财务报告

                                              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预案》;

                                              3、《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 年 5 月 26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1、《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

                                              案》;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5、《关于确认 2019 年重大关联交易及
                                               预计 2020 年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董事监事薪酬的

                                               议案》;

                                               7、《关于公司 2020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

                                               8、《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

                                               融资规模和为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保额

                                               度的议案》;

                                               9、《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含子公司)

                                               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

                                               10、《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31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0 半年度财务报告的

                                               议案》。
2020 年 12 月 18 日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1、《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

                                               案》;

                                               2、《关于公司成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战略配售事项的议

                                               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除参加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
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
握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

二、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角
度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
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
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
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0 年的工
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
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任务;本年度没
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
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
定公司会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执行审批程序,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无损害股东和公司利
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
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
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5、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0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
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6、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
为: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
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
的规范运作。2021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
会的日常工作。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提高治理水平。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
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
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
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积极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不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
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