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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骐环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河县华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4-08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7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河县华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合并范围以外的对外担保,本次提供担保
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的 10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骐环保”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五河县华骐水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五河县华骐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河华骐”)为公司全资
子公司,公司持有五河华骐 100%股权。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公司拟为五河
华骐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3,000 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特许
经营权质押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
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
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
司章程》等规定,五河华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担保
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本议案可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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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事项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五河县华骐水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8 月 24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潼河路北段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站)的建
设、运营管理;市政排水工程、环境工程设计及工程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
业承包;智能污水处理设备、水质污染防治设备的销售和安装调试;环保技术
开发、转让及软件开发、销售;废弃物综合利用(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回
收物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五河华骐 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五河华骐资产总额 6,859.23 万元,
负债总额 4,161.13 万元,净资产 2,698.10 万元。营业收入 1,210.67 万元,利润
总额 346.50 万元,净利润 370.06 万元。
    经核实,五河城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业务相
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
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拟为五河华骐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子公司融资需要。五
河华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风险可
控且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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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五河华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
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五河华骐提供担保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国元证券认为:华骐环保为全资子公司五河华骐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
业务发展。同时,上述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华骐环保
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华骐环保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华骐
环保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
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综上,国元证券对华骐环保为五河华骐提供担保事
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1,396 万元(含本次担保),公
司所有对外担保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51,868.76 万元,公司累计担保总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118.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
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
额。

    八、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的审议、签署或其他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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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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