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骐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34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以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王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 1
人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
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 年第一
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2021 年 2 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通
知》(财会〔2021〕1 号),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对 PPP 等业务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执行,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
本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