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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骐环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9-28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1-061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骐环保”或“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被担保人和县华骐化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县华骐”)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和县华骐 100%股权。和县华骐拟向银行申请金额 2,25
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专项用于置换前期用于“和县华骐 20000 吨/日污水处理厂
项目(一期)”建设的存量项目贷款,担保方式为以和县华骐运营该项目形成
的全部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拟为和县华骐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2,25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13 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
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的
授权人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协议等必要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
司章程》等规定,和县华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公司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担保
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本议案可豁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事项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和县华骐化工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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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30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安徽省精细化工产业基地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水处理技术及新产品开发、环保技术开发、转让;
水处理软件开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和县华骐 100%股权。
   财务情况: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和县华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 月31日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1-12 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74.83                  4,158.41
       净资产                           1,741.24                  1,647.80
     负债总额                           2,433.60                  2,510.62
     营业收入                             454.41                     783.84
     利润总额                             109.32                     262.78
       净利润                              93.44                     242.13
   经核实,和县华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子公司与业务相
关方共同协商确定,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批复为
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拟为和县华骐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主要是为置换子公司
前期贷款,置换后可以解除公司土地抵押,盘活公司资产;降低贷款费率,减
少财务费用支出。和县华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
权。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且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担
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
保不构成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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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和县华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
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拟为和县华骐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主
要是为置换子公司前期贷款,置换后可以解除公司土地抵押,盘活公司资产。
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
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等相关法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和县华骐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

    国元证券认为:华骐环保为全资子公司和县华骐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的
业务发展。同时,上述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华骐环保
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华骐环保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华骐环
保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
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
修订)》等有关规定。综上,国元证券对华骐环保为和县华骐提供担保事项无
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47,626 万元(含本次担保),其
中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50 万元,除此之外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51,868.76 万元,公司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91.8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
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八、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的审议、签署或其他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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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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