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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骐环保: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2-01-17  

                        证券代码 :300929        证 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2-001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
                          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售股
份数量为40,705,54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9.2904%,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12个月。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35户,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
的部分限售股数量为38,975,188股,股东数量为34户;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
份数量为1,730,353股,股东数量为1户。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3号)同意注册,安徽华骐环保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650,000股,并于2021年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首次公开
发行前总股本61,933,098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2,583,098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17,931,07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例为21.7128%,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64,652,01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的比例为78.287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
略配售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股东持有的限售股数量
为38,975,188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730,353股,合计解禁股份
数量为40,705,54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9.290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
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
份限售的投资者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1、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山鹰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
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
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所持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第一年内的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所
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60%,所持剩余股份可在第二年内减持。

       2、其他股东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安徽省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高投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花山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6家企业法
人和李小英、朱晓燕、潘玲凤、蓝勇、朱文军、邵迎、倪钢、杨伟真、聂海涛、
程立松、姜鹏、岳月发、胡强国、刘琪、尚世春、叶文丽、吴水金、吴浩汀、李
桂芹、何云建、范春梅、金康、张巧珍、姬青、刘式高、杜培明、费煜青27名自
然人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3、本次解除限售的战略配售股东国元证券-招商银行-国元证券华骐环保
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产管理计划”)锁定安
排:限售期为12个月,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4、发行人全体股东(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投票表
决权委托股东)、发行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如未履行股份锁定或减
持承诺,本人或本单位转让发行人相关股份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无其他追加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票和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
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月20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35户。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40,705,54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49.2904%。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深圳市山鹰时代伯乐股权
     1                                        9,756,098           9,756,098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772,000           2,772,000
     3             李小英                     2,273,263           2,273,263
     4             朱晓燕                     1,972,739           1,972,739
           国元证券-招商银行-国
           元证券华骐环保员工参与
     5                                        1,730,353           1,730,353
           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安徽省高新创业投资有限
     6                                        1,650,000           1,650,000
                 责任公司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
     7                                        1,650,000           1,650,000
               业投资有限公司
           江苏高投中小企业创业投
     8                                        1,650,000           1,650,000
                 资有限公司
      9              潘玲凤                   1,650,000           1,650,000
      10              蓝勇                    1,650,000           1,650,000
             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询有
      11                                      1,430,095           1,430,095
                     限公司
      12             朱文军                   1,293,600           1,293,600
      13              邵迎                    1,155,000           1,155,000
      14              倪钢                    1,155,000           1,155,000
             马鞍山市花山区资产经营
      15                                        990,000             990,000
                   有限公司
      16             杨伟真                     907,500             907,500
      17             聂海涛                     825,000             825,000
      18             程立松                     742,500             742,500
      19              姜鹏                      693,000             693,000
      20             岳月发                     605,550             605,550
      21             胡强国                     592,185             592,185
      22              刘琪                      576,015             576,015
      23             尚世春                     497,155             497,155
      24             叶文丽                     454,575             454,575
      25             吴水金                     356,400             356,400
      26             吴浩汀                     355,105             355,105
      27             李桂芹                     330,000             330,000
      28             何云建                     247,500             247,500
      29             范春梅                     236,955             236,955
      30              金康                      148,500             148,500
      31             张巧珍                     118,477             118,477
      32              姬青                       82,500              82,500
      33             刘式高                      79,200              79,200
      34             杜培明                      73,776              73,776
      35             费煜青                       5,500               5,500
                  总计                       40,705,541          40,705,541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注2:王健、郑杰、胡一强、王爱斌现任公司董事或高管,其通过马鞍山市丰盈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其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注3:连宏伟、陈亮、程晓玲、李丙煌现任公司董事或高管,其通过马鞍山市丰盈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其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以及《公司法》要求,在担
 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按照《上市公司大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减持行为,
 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解除限
 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减-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63,663,451     77.0902    -40,705,541   22,957,910       27.7998
非流通股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61,933,098     74.9949    -38,975,188   22,957,910       27.7998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1,730,353       2.0953    -1,730,353              0      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919,647     22.9098    +40,705,541   59,625,188       72.2002
三、总股本             82,583,098    100.0000                  82,583,098      100.0000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
 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国元证券对华骐环保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