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华骐环保: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2022-09-30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
                         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安徽江东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所持的光环江东环保能源(马鞍山)有限公司50%股权以及马鞍山江东中铁水
务有限公司51%股权,并拟向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经对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的认真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
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
公司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以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
行了认真审核,并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一)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本次交易
相关各方均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
于可控范围之内。
    (二)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对本次交易涉
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进行了报备。
    (三)公司与交易各方协商初步确定本次交易,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
协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部分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配套募集资金框架协议。
    (四)2022年9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安徽华骐环保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文件。
    (五)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
报告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备案;(2)本次交易的相关资
产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
案;(3)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本次交易;(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交易;(5)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对本次收购的经营者
集中审查通过;(6)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7)其他可能涉及的审批事项。
    综上,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
有效。

   二、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承诺本次交易的信
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公司将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
上市公司或本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
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则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对违反前
述承诺的行为本人将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事项履行的法定程序完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
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