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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骐环保: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0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
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2 年 1 月 26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2 年 3 月 9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1、《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

                                                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

                                                案》。
2022 年 4 月 22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
2022 年 8 月 9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
2022 年 9 月 30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1、《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的议案》;

                                              5、《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

                                              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6、《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

                                              7、《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第十一条规定的

                                              议案》;

                                              8、《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

                                              定的议案》;

                                              9、《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

                                              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10、《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

                                              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的说明》;

                                               11、《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12、《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1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

                                               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

                                               则>第七条、第九条规定的议案》;

                                               1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议案》;

                                               15、《关于签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附生效条件的相关协

                                               议的议案》。
2022 年 10 月 21 日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除参加监事会会议外,还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
会,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
握了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

二、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投资者权益角度出发,认真
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各项情况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详细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
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
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2 年的工
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
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本年度没有发现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专项汇报,审议公司年度报告,审查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
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经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
定公司会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
司无违规对外担保,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监
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
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
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2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及《证券法》
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
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
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能有效执行,公司在 2022 年度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了信息披露工作。

三、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有
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2023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运作,定期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监事
会的日常工作。重点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提高治理水平。继续强化落实监督职能,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
程序的合法合规性,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二)强化公司财务情况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了解和审
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
形象的行为发生。
    (四)加强内部学习,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公司监事会将加强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
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