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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骐环保: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20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3-019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月8 日以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王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 4
人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
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徐向新女士、张力先生、黄治权先生向董事
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进行述职。具体 内容详见同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反
映了公司战略规划执行情况及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 年年度
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
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总股本 132,132,95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285,318.24 元
(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 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
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
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
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
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2022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体现公司 2022
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
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2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3 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其中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
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报酬;未担任具体管理职位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按照《安徽
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根据
其职责确定其薪酬;独立董事津贴为 6.32 万元/年(税前)。公司董事经审
议,认为本薪酬议案符合公司的经营规模,符合同行业、同地域的薪酬水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
了《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董事经过审议,认为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同行业、同地域的薪酬
水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郑杰先生、王爱斌先
生、连宏伟先生回避了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公司服务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
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拟聘
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审计 机构,聘用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 年。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根据 2023 年度公司经营规划,公司及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8.52 亿元人民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
环使用。各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良好,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
董事会同意该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
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未通过《关于将储能作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持股3%以上股东深圳市山鹰时代伯乐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提议人”)以书面函件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的股东大会提案《关于将储能作为公司第二增长曲线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提
案的函》,建议公司将储能作为发展的第二曲线,积极开展研究和可行性论
证,在条件具备时,有所作为。

   全体董事弃权。弃权理由:鉴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新增储能业务作
为一项经营管理决策应充分论证后执行,全体董事经审慎考虑后决定弃权。董
事会感谢提议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积极关注和支持。董事会认为储能技术作为
公司的第二增长曲线将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发展方向。公司会持续关注行业
趋势和技术进展,积极探索储能的相关机会、建设和投资方案等,公司将努力
寻找切实可行的增长路径,未来一旦具备了进军储能业务的条件和技术,公司
将适时实施并发布相关公告,以实现公司的长远利益和股东的持续增值。

   表决结果:0 票赞成,0 票反对,9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4:30 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