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通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2-02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7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不超过28,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其中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
(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在浙
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农商行”)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产品为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
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
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
2、公司持有建德农商行5.02%股权,为建德农商行股东。鉴于建德农商行股
权结构分散,公司系建德农商行持股5%以上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建德农商行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在建德农商行进行现金
管理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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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滨中路176号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锦芳
注册资本:33,145.06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
规定批准的义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
股东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建德市迪旺家纺有限公司 1,718.99 5.19
2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664.73 5.02
3 建德市杭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1,664.73 5.02
4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 1,098.56 3.31
5 建德市机械链条有限公司 1,032.18 3.11
6 建德市大同福利轻工助剂有限公司 885.10 2.67
7 建德市耀欣针纺有限公司 875.79 2.64
8 杭州万乐工贸有限公司 647.78 1.95
9 杭州艺佳纺织品有限公司 504.70 1.52
10 陈小英 444.75 1.34
11 其他股东 22,608.42 68.21
合计 33,145.06 100.00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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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0.6.30/2020年1-6月 2019.12.31/2019年度
总资产 2,050,782.15 1,791,044.49
净资产 141,911.16 135,402.21
净利润 8,572.67 18,443.44
注:2019年数据经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20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建德农商行 5.02% 股权,为建德农商行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建德农商行存在关联关系。
3、经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建德农商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8,000.00万元(含本
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
围内,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及不超过
20,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购买建德农商行提供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为
安全性高,风险低要求;流动性好,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
性存款、收益凭证、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
等风险投资行为。投资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产品期限
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实施。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
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在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建德
农商行将向本公司推荐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按照公司购买的具体
产品说明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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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
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适度购买低风
险的短期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
2、相关理财产品收益水平可能受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
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与变化的影响。公司财务部将综合其他股份制
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综合筛选比对,选择适宜公司的理财产品,最大限度地发
挥闲置资金的作用,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
3、公司与建德农商行本次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
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28,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同意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含
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在浙江建德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风险低;流动性好,
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拟投资的产
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定期存款或大额
存单等产品,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
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投资额度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
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总经理
组织实施。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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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认可意见:公司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
范围内,公司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
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在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
进一步提高本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在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公司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效果和公司的整体收
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实施本项关联交易。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关联交易。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及流动性的前提下,拟利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
金在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本公司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本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
联交易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
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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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
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未向建德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除上述业
务外,公司在与建德农商行发生办理流动资金存款、日常结算业务,单日存款余
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七、备查文件
1、《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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