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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屹通新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19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0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集和召开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年2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9:15-15:00 。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志荣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75,035,6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3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75,000,000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75.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5,658

                                    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57% 。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1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4,535,6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4,500,000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35,6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57% 。
       3 、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
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0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0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2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0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0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0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3
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0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0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0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0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0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
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
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535,6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李波、李青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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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备查文件

    1、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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