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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屹通新材: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4-23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3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屹通新材”)因日常经营需要,
 在分析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基础上,预计 2021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
 常关联交易如下:
     (1)公司拟与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农商
 行”、“农商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办理存贷款、
 票据贴现等业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3.3亿元,单日存款余额不超过4亿元,
 贷款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单日票据贴现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2)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称“配售电公司”)
 发生不超过11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配售电公司采购电力及配售
 电公司租赁公司厂房发生的往来交易。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1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鉴于公司董事长汪志荣先生配偶陈瑶
 担任湖塘配售电公司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相关规定,汪志荣、汪志春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
 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券商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弃
 权、0票反对、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鉴于公司监事杨建平担任湖塘配售电公司

                                      1
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杨建平在审
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
表决。
    2、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公司与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

    关联方存款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数                 上年年末数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
  银行存款                                             17,774,686.76           58,810,328.03
                      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银行借款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
银行贷款                            41,000,000.00 10,500,000.00   51,500,000.00               0.00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合同签订金
                                           关联交易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额或预计金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生金额
                                                        额

               杭州湖塘配
向关联人采购商            公司向配售电
               售电有限公                        市场定价         100.00          0.00 0.00
品、接受的劳务            公司采购电力
                   司


               杭州湖塘配
向关联方出租房                  厂房租赁费
               售电有限公                        市场定价          10.00          0.00 0.00
      产
                   司

    合 计                                                         110.00          0.00 0.00


     公司2021年拟与建德农商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购买理财产
品、办理存贷款、票据贴现等业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不超过3.3亿元,单日存
款余额不超过4亿元,贷款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单日票据贴现金额不超过5000


                                             2
万元。截至披露日在建德农商行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3,016.00万元,存款余额
为1011.37万元,贷款余额为0万元,票据贴现发生金额为0万元。
       注:若关联双方 2021 年度发生单项金额较大且超过本次预算的关联交易,
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予以单独履行决策
审 批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江滨中路176号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王锦芳
      注册资本:33,145.06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其他规定批准的义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
       股东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建德市迪旺家纺有限公司                        1,718.99         5.19
 2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664.73         5.02
 3      建德市杭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1,664.73         5.02
 4      杭州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                        1,098.56         3.31
 5      建德市机械链条有限公司                        1,032.18         3.11
 6      建德市大同福利轻工助剂有限公司                 885.10          2.67
 7      建德市耀欣针纺有限公司                         875.79          2.64
 8      杭州万乐工贸有限公司                           647.78          1.95
 9      杭州艺佳纺织品有限公司                         504.70          1.52
 10     陈小英                                         444.75          1.34
 11     其他股东                                     22,608.42        68.21
                    合计                             33,145.06       100.00



                                         3
       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底,总资产2,380,923.44万元;净资产152,357.67万元,
营业收入71,321.04万元,净利润19,892.4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湖塘配售电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志杰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供应与销售;配电网运营管理;能效管理服务;电力需
求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建德和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             50

  2      国网浙江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000.00             50
                     合计                             2,000.00         100.00

       财务状况:截止2020年底,总资产991.50万元;净资产999.07万元,营业收
入0万元,净利润-0.9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农商行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建德农商行5.02%股权,为建德农商
行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建德
农商行存在关联关系。
       (2)配售电公司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汪志荣及其配偶陈瑶所控
股的建德和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易能源”)持有配售电公司50%股
权,陈瑶在配售电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配售电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经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建德农商行、湖塘配售电公司都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4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
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
原则进行。公司与关联公司业务往来的定价标准按一般市场定价规则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和关联方
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坚持市场化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
增长。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
润来源不依赖于上述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进
行,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持续、稳定运行起到了保证作用,交易方资信
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于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
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
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关联董事汪志荣、汪志春在
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屹通新材的保荐机构,通过与屹通新材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审计机构等人员交谈,查阅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
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前
述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5
    1、屹通新材确认的2020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
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屹通新材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
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
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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