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屹通新材: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3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勤勉、诚实地履行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
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事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
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
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
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议案12项,具体召开情况如
下:
序
           届次                                  审议议案
号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一届六次监事   4、《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
            会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向银行申请借款总额度的议案》
                       6、《关于 2019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审议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8、《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关于审议 2017 年度至 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审计报告>
        一届七次监事   的议案》
 2
            会         2、《关于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确认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届八次监事
 3                     1、《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会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履职情况

     1、报告期内召开了 3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按照监事会议事规
则,认真履行职责,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并做出了相关决议。
     2、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听取公司各项重

                                          1
要提案和决议,了解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监督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履
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3、报告期内,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
大决策实施监督,并就相关决策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规范操作。
    4、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
认真、细致的检查。
    5、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能的同时,认真学习法律法规,
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并对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行为进行有
效的监督,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营活动依法进行。

    三、监事会对2020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2020年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
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2020年董事
会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
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无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与检查,认为:公司
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3、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严
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已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2
    4、对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
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四、2021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和保
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内控措施得到有
效的执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
面:
    1、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
序的合法性,坚持原则,公正办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2、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3、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自
身专业业务能力。按照监管机构对监事会提出的新要求,提高监事会的监督能力
和水平。
    4、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
建设和有效运行。
    5、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重点围绕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对外投资、关
联交易等事项的监督,确保公司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
及合规性,积极防范或有风险。




                                    3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