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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屹通新材: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6-09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1-034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召开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
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银行承兑
汇票和背书等方式取得的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定
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屹
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4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13.11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7,750,000.00元,扣除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
币47,316,135.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433,864.57元。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1年1月15日
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已将上述募集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 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1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产7万吨替代进口铁、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40,407.97        40,407.97

 2           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            6,660.62        6,660.62

                        合计                        47,068.59        47,068.59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043.39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金额47,068.59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
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金配置金额
          年产7万吨替代进口铁、
  1       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       40,407.97         40,407.97       23,043.39
                   目

           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
  2                                   6,660.62         6,660.62        5,000.00
                 建设项目

             合    计                47,068.59         47,068.59       28,043.39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项目管理部门、采购部等部门在签订合同之
前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
相关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
款方式,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
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履行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并建立对应台账。
       3、财务部按月编制当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于
次月初对未置换的以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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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程,在审核、批准后,按以下方式操作:对于自开的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
兑汇票到期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银行承
兑汇票,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并按月汇总通
知保荐机构。
    4、公司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
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
银行承兑汇票、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
募集资金仅用于募投项目。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
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
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

    四、对公司影响

    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上述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
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
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上述事项的实施,
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

                                   3
定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上述事项的
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本次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审议程序合
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
用成本,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
流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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