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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屹通新材: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19  

                        证券代码:300930         证券简称:屹通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9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定于
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
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0
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5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公司4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
   7.00
                  薪酬确定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二)议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及相
关文件。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7为普通表决事项,
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
过;议案8、议案9、议案1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特别提示:
    议案8:《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汪志荣、
汪志春回避表决,同时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3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个人身份证;由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
个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
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持个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3)。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详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或邮件请在2022年5月9日日17:00前送达或传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
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楼
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116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慈岩镇檀村村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
楼董事会办公室 ;
    联系人:李辉、唐悦恒    电话:0571-64560598。
    (二)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
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
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50930
          投票简称:屹通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
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2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上午9:15至2022年5
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2: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备注:没有事项请填写“无”。




                                  6
附件3:

                      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作为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屹通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
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
件。本人(或本公司)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回
                                                                  意   对   权   避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
7.00
           薪酬确定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签署:
(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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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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