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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屹通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2023-04-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屹通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屹

通新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4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

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3.11 元,共计募集资金 32,775.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

费用 3,180.00 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180.00 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 29,595.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汇入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

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731.6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8,043.3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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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8,043.39


                       项目投入                   B1                     5,822.8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77.28
                       项目投入                   C1                    11,912.6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79.05
                       项目投入                D1=B1+C1                 17,735.4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56.3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1,764.2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1,990.38
 差异                                            G=E-F                    -226.09
注:差异系 2022 年 11 月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支付募投项目 226.09 万元,该笔款项
已计算在 2022 年度项目投入中,该笔资金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屹通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

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建德支行、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慈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建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

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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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01000266668882        94,647,177.27   活期存款
司大慈岩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德支行     354579055486           25,246,307.90   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建德支
                                 8110801013302141100        10,308.41   活期存款
行
                合计                                   119,903,793.5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具体详见 2022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收益,该项目建成后,研发中心

将着重开展应用基础理论研究、生产工艺研究和生产设备研究,获取原始创新和

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聚集和培养金属粉体新产品及生产技术研究带头人和创新团

队。研发中心将以新型高端金属粉体工艺为研发方向,为公司充分打开高端市场

                                       3
及实现进口替代助力。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的

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己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是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的。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2399 号)认为:屹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

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

如实反映了屹通新材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屹通新材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4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8,043.3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912.6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735.4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本年度投                                                          本年度实
                              项目(含部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投入金额            (%)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是否发生
            向                                                       入金额                                                           现的效益
                               分变更)      总额       (1)                      (2)        (3)=(2)/(1)       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7 万吨替代进口铁、                                                                                                              尚未
                                  否       23,043.39   23,043.39     9,819.71       15,017.02                 65.17   2023 年 6 月                不适用       否
 铜基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完成
 2.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                                                                                                              不单独
                                  否        5,000.00    5,000.00     2,092.91        2,718.42                 54.37   2023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形成效益

           合计                            28,043.39   28,043.39    11,912.62       17,735.44                 63.2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根据公司 2022 年 5 月 3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杭州屹通新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实施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点从原浙江省建德市大慈岩镇工业功能区湖塘区块建政工出〔2019〕14 号地块(156 亩)变更到浙江省
                                           建德市大慈岩镇工业功能区湖塘区块建政工出〔2022〕3 号地块(164.25 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根据公司 2021 年 6 月 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目的自筹资金 3,769.59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根据公司 2022 年 1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 25,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
                                           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屹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融               何   康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