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Beijing YJK Building Software Co.,Ltd. (北京市 区 园东 11 号 兴大厦四层 413 室)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 机 (主承 商) 春市 态大 6666 号 2021 年 1 月 目 录 别提 .................................................................................................................................... 3 一 声明与提 .......................................................................................................... 4 一、 声明与提 ............................................................................................................ 4 二、创业 新 上市初期投 别提 .................................................................... 4 三、 别 提 ................................................................................................................ 5 二 上市情况 ............................................................................................................ 11 一、 册及上市审 情况.......................................................................................... 11 二、 上市 关信息.................................................................................................. 12 三、 公开发 并上市时 择 具体上市 准.......................................................... 15 三 发 人、 东和实 控制人情况 ............................................................................ 17 一、发 人基本情况.......................................................................................................... 17 二、公司 事、 事、 人员及其持有公司 及债券 情况...................... 17 三、控 东、实 控制人情况...................................................................................... 18 四、 权 励 划、员工持 划具体情况.................................................................. 19 五、本 发 前后 本 变动情况.......................................................................... 19 六、本 发 后公司前十名 东持 情况...................................................................... 22 七、战 售投 具体情况...................................................................................... 23 四 发 情况 ............................................................................................................ 24 一、 公开发 数 .............................................................................................. 24 二、发 价 ...................................................................................................................... 24 三、 值...................................................................................................................... 24 四、发 市 .................................................................................................................. 24 五、发 市净 .................................................................................................................. 24 六、发 方式及 情况.................................................................................................. 25 七、募 总 及 册会 师对 到位 情况.............................................. 25 八、发 总 及明 成.......................................................................................... 25 九、募 净 .............................................................................................................. 26 十、发 后 净 产...................................................................................................... 26 1 十一、发 后 收 ...................................................................................................... 26 十二、 售 择权...................................................................................................... 26 五 务会 料 ............................................................................................................ 27 六 其他 事 ............................................................................................................ 28 一、募 专户存储及三方 协 安排.............................................................. 28 二、其他事 ...................................................................................................................... 28 七 上市保 机 及其意 ............................................................................................ 30 一、上市保 机 情况...................................................................................................... 30 二、上市保 机 保 意 .......................................................................................... 30 三、持 导保 代 人.................................................................................................. 30 八 承 事 ............................................................................................................ 32 一、本 发 前 东所持 份 售安排、 愿 定 份、延 定期以及 关 东 持 及减持意向 承 ...................................................................................................... 32 二、关于 定公司 价 及未 守 承 .............................................. 35 三、对 发 上市 份买回承 .............................................................................. 41 四、发 人关于填 摊 即期回报 措施及承 ...................................................... 42 五、本 发 上市后公司利 分 政 、上市后三年 东分 回报 划及发 人、控 东、实 控制人关于利 分 承 ...................................................................... 44 六、依 承担 偿 任 承 .......................................................................................... 50 七、关于未履 承 时 措施.................................................................................. 51 八、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 上市和投 判断 大事 ...................................... 51 九、保 机 及发 人律师 意 .............................................................................. 51 2 别提 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以下 “ 建 ”、“发 人”、“本公 司”或“公司”) 将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在 圳 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提 投 应充分了 市场 及本公司披 因 ,在新 上市初期切 忌 “ 新”,应当审慎决 、 性投 。 如无 别 明,本上市公告书中 或名 义与本公司 公开发 招 明书中 同。 3 一 声明与提 一、 声明与提 本公司及全体 事、 事、 人员保 上市公告书 实性、准 性、 完整性,承 上市公告书不存在 假 、 导性 或 大 ,并依 承 担 律 任。 圳 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 上市及有关事 意 ,均不 明对本公司 任何保 。 本公司提 广大投 刊 于巨 (www.cninfo.com.cn)、 中 (www.cs.com.cn) 、 中 国 券 (www.cnstock.com) 、 券时报 (www.stcn.com)、 券日报 (www.zqrb.cn) 本公司招 明书“ 因 ” 内容, 意 ,审慎决 , 性投 。 本公司提 广大投 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 及 有关内容, 投 本公司招 明书全文。 二、创业 新 上市初期投 别提 本公司提 广大投 意 公开发 (以下 “新 ”)上市初 期 投 ,广大投 应充分了 、 性参与新 交易。具体 ,上 市初期 包括但不 于以下几 : (一) 幅 制放宽带 交易 创业 价交易 宽 幅 制,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 ,上市后 前 5 个交易日不 幅 制,其后 幅 制为 20%。 圳 券交易所主 、中小 在企业上市 日 幅 制 例为 44%、 幅 制 例为 36%,之后 幅 制 例为 10%。创业 一 放宽了对 上市初期 幅 制,提 了交易 。 (二) 数 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 东 份 定期为 36 个月或 12 个月。本 发 后, 公司总 本为 56,505,000 ,其中无 售 件 数 为 14,130,000 , 4 占发 后总 本 例为 25.01%。公司上市初期 数 少,存在 动性 不 。 (三) 上市 日即可作为 券 创业 上市 日即可作为 券 ,有可 会产 一定 价 动 、市场 、保 加 和 动性 。价 动 是指, 券 会加剧 价 动;市场 是指,投 在将 作为担保品 时,不仅 承担原有 价 变化带 , 得承担新投 价 变化带 ,并支付 应 利息;保 加 是指,投 在交易 中 全 控担保 平,以保 其不低于 券 持保 例; 动性 是指, 发 剧 价 动时, 券或卖券 、 券卖出或买券 券可 会受 ,产 大 动性 。 三、 别 提 本公司 别提 投 意,在作出投 决 之前,务必仔 本公司招 明书“ 四 因 ”一 全 内容,并应 别关 下列 因 : (一) 市场 境变化及 业政 变动 公司客户主 为建 、建 公司 。受建 业产值增 影 响,公司下 客户所处 工 勘察 域整体呈增 态势。建 业是我国国 支 产业,但我国建 业信息化 对 低,与国 建 业信息化 差 大。 年 我国建 业发展带 、 境 、 命建 多 使 建 业信息化 发展 在 ,我国发布一 列政 大力支持全 提 建 业信 息化 平,下 客户对建 信息化 件市场 持 增 。 外公司 件产品不 断完善及丰富,产品 争力提升,已成为 师常 助 件之一,下 客户对发 人产品 可度和 持 增 。因 ,未 可 期 内产业政 大力支持将为 业带 市场 , 期内不存在对 业及产品 利 产 大不利影响 制 因 。如 未 国家建 业信息化产业政 发 变化,将会影 响建 信息化 件市场 发展,从 影响下 客户对 件产品 , 一 对 发 人 业 产 影响。 5 (二) 业 季 性 动 公司客户主 为建 、建 公司 ,多数为国有控 公司、 国有企事业单位或 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后 公司制企业。 决 体制, 其 、 和 有 强 季 性 征, 四季度尤其是年末 常是合同 和交付 峰期。因 ,公司在 年 四季度会产 对 多 售收入, 于 件 业期 在全年内 对均 发 ,公司业 存在 对 强 季 性 动 征。公司提 投 充分关 业 季 性 动带 。 (三)应收 余 大及发 坏 2017 年末、2018 年末、2019 年末和 2020 年上半年末,公司 应收 余 分别为 2,969.88 万元、4,124.83 万元、4,334.12 万元和 6,628.81 万元,占当期 业收入 例分别为 27.34%、29.62%、25.25%和 94.35%, 在 1 年以内应 收 余 占总应收 余 例分别为 82.69%、85.96%、82.76%和 86.32%。 报告期内,公司主 客户 信 况 好,期末应收 余 ,应收 总体 况 好。但 公司 扩大,应收 对 可 增加, 应收 增加会 成公司 性 减少,可 导 应收 周 下 ,增加公司 。如 公司 取 收 措施不力或 客户信 发 变化, 公司应收 发 坏 会增加。 (四)创新 作为建 件 提供商,不断 据 户 及政 导向 技术创 新并推出新产品是发 人持 成 保 。建 件企业 具有多年 技术、人才 ,并在业内 户多年 使 品 口 、建 户 使 性。因 ,建 件 业 期内 出 具有强大技术实力且 合 大 户使 习惯 新 企业。 公司 加大 发投入、培养和引 专业人才,不断提升了 发实 力,开发了一 列 户 建 件产品,以保持公司 心 争力及技术上 先优势,但 发 动存在固有 不 定性, 公司不 市 场及技术发展 势,先于 争对手推出更具 争力 产品,或 公司 发成 不 市场所接受,公司产品或技术 将 临 国内、国 同 业更好 产品 6 或 更先 技术所替代 ,从 对公司未 业 持 增 及保持 好 利 力产 不利影响。 公司基于对 BIM 业 分 以及在 BIM 心技术方 攻关成 ,以 BIM 三 化、数字化、协同化为 心 ,基于 主三 图形引擎, 一开放 BIM 型及数据交换 准, 发国产 主 BIM 数据协同平台以及 基于 平台 BIM 件 。 BIM 协同平台在技术上支持建 、 、机 多专业数据协同,并支持 、施工、 多 全数字化工作交 付和协作。 成 有助于公司 业对 BIM 技术和 BIM 件国产化 , 也有助于公司产品不局 于 域。公司拟于 2021 年 1 月将 关新产品 推向市场,如推出 新产品不 得到下 客户 广 可,可 对公司 业 产 不利影响。 (五)技术 密 公司 多年 形成 技术优势是 心 争力 成 分,也是公司 一 创新和发展 基 。 公司已 建 了 完善 技术 和保密制度, 但仍 可 存在 心技术人员因为 或其他原因将公司技术 他人 。 (六) 产权 截 本招 明书 日,公司已拥有 件 作权 63 。 于我国与 发 国家在 产权保护力度方 尚有 大差 ,导 我国 件 业 众多,公司 产权存在 侵害 。另一方 ,公司一 坚持 主 发, 对其 件产品享有完整 产权。建 技、 力 技于 2017 年 12 月向公司 提 产权 ,其中 及 YJK-A 件(2013 年 V1.3 本 2018 年 V1.8 本,前 本 2018 年 7 月 V1.9.1 推出后不再 售)在 2017 年、2018 年产 收入占 分别为 42.39%、17.99%, 建 技、 力 技再 提 及 YJK-A 件后 本,则 YJK-A 件后 本于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6 月产 收入占 分别为 24.82%、33.48%、30.93%。建 技、 力 技于 2018 年 1 月与公司 《和 协 》后撤 ,《和 协 》未 及发 人 件产品是否 成侵权 内容,建 技、 力 技未承 不再就 产权侵 7 权 对发 人提 。截 前,公司 与建 技、 力 技曾存在一 已撤 件 作权 外,未发 其他与建 技、 力 技有关 。未 不排 建 技、 力 技再 提 可 ,如发 公司承担 任 情况,将对公司业 成不利影响, 本招 明书 十一 三、(二)报告 期内公司作为 告已撤 情况。 (七)募 投 实施 公司本 发 募 将投向建 信息 型(BIM) 主平台 件 发 、 件 发 、技术 中心建 、 及服务 扩 建 及 充 。上 募 投 合公司发展战 ,具有 好 技术和市场基 。 公司对上 技术、市场、人员 方 了 、 和准备,以保 利 ,但是不 完全排 实施 中政 、 技术或市场发 不利变化 可 ,并导 实施后 效 低于 期 平 。 (八) 收政 变化 1、增值 据《关于 件产品增值 政 》( 〔2011〕100 号) 有关 定,增值 一 人 售其 开发 产 件产品,对其增值 实 3% 分实 即征即 政 。 2、企业所得 据《中华人 共和国企业所得 》及《关于 一 励 件产业和 成 产业发展企业所得 政 》( 〔2012〕27 号) 有关 定,本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 日取得《 件企业 定 书》,享受 利年度 , 一 年 二年免征企业所得 , 三年 五年按 25% 定 减半征收企业 所得 。 〔2012〕27 号 十四 利年度,是指 企业当年应 所得 大于 年度,公司 2014 年弥 以前年度亏损后应 所得 大于 ,故 2014 年为 一个 利年度,公司 2014 年 2015 年免 、2016 年 2018 年按 25% 减半征收。 公司 2016 年 12 月 22 日 新技术企业审 , 北京市 学技术委员会、 8 北京市 政局、北京市国家 务局、北京市地方 务局 定为 新技术企业, 书 号:GR201611004933,有效期三年。 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北京市 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 政局、国家 务总局北京市 务局批复 定为 新技术企业, 书 号 GR201911002289, 有效期三年。 备 发 可加 扣 。 据 政 、国家 务总局、发展改 委、工业和信息化 《关于 件和 成 产业企业所得 优惠政 有关 》( 〔2016〕49 号)、《关 于 一 励 件产业和 成 产业发展企业所得 政 》( 〔2012〕27 号)和《国家 务总局关于发布修 后 <企业所得 优惠政 事 办 办 > 公告》(国家 务总局公告 2018 年 23 号) 关 定, 件 企业可享受 10% 所得 收优惠。2019 年 4 月 1 日,公司向国家 务总局北 京市 区 务局 一 务所(中关 办 服务厅)提交了 件企业 料;4 月 11 日, 务机关下发了《 务事 书》(京 [2019]16 号), 公司 合受 件。2019 年 10 月,保 机 国家 务总局北京市 区 务局 五 务所( 新技术企业 所), 据 ,公司已 件 企业审 ,可享受 件企业 10% 所得 优惠 。 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向国家 务总局北京市 区 务局 一 务所( 中关 办 服务厅)提交了 2019 年 件企业企业所得 优惠 料;5 月 21 日, 务机关下发了《 务事 书》(京 [2020]005 号),公司 合受 件。 3、 收优惠影响分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 优惠、增值 优惠对 业 影响如下所 : 单位:万元 2020 年 1-6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增值 486.83 1,452.40 1,664.14 1,315.16 当期减免所得 379.93 1,024.07 630.96 465.98 收优惠合 866.76 2,476.47 2,295.10 1,781.14 利 总 3,452.23 7,065.26 5,785.22 4,271.65 收优惠占利 总 例 25.11% 35.05% 39.67% 41.70% 9 报告期各期, 收优惠 占利 总 分别为 41.70%、39.67%、 35.05%和 25.11%。如 公司享受 上 收优惠政 发 变化,公司 利将 受到不利影响。 (九) 业利 下 了受技术 密 、 产权 、新增 产折旧、摊 、 发投入及其 他 因 影响, 未 市场 争加剧或下 建 业出 大不利变 化,发 人未 在产品推广、市场拓展 方 取得有效成 ,发 人 业利 将 受到不利影响。 (十) 大 情 不可抗力因 导 2020 年 1 月,受新型冠 发 影响导 情 及国内多个 、 区、 市,为应对 大 情,国家及各地政府分别 取了封城、 关人 员 、推 复工日期 措施。公司作为一家从事建 件 开发、 售及 关技术服务 企业,新产品 开发 划已于年初制定, 情期 发人员 取 值 场办公和 办公 合 方式开展开发工作; 售人员和技术支持 人员 播、 方式 培 及技术支持。 公司 取上 多 措施减少新冠 情对公司 产 影响,但 于 前 情 延 时 及 影响 围尚不明朗, 情 一 持 或加剧,将使公司 2020 年 业利 受到 不利影响。 10 二 上市情况 一、 册及上市审 情况 (一) 制上市公告书 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 据《中华人 共和国公司 》(以下 “《公司 》”)、 《中华人 共和国 券 》和《 圳 券交易所创业 上市 则(2020 年 修 )》(以下 “《上市 则》”) 国家有关 律、 及 性文件 定,并按 《 圳 券交易所创业 上市公告书内容与 式指引》 制 成,旨在向投 提供有关公司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 基本情况。 (二)中国 会同意 册 决定及其主 内容 中国 券 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公开 发 册 批复》( 可[2020]3664 号),同意公司 公开发 册 ,内容如下: 1、同意 建 公开发 册 。 2、 建 本 发 应严 按 报 圳 券交易所 招 明书和发 承 方 实施。 3、本批复 同意 册之日 12 个月内有效。 4、 同意 册之日 本 发 前, 建 如发 大事 ,应 及时报告 券交易所并按有关 定处 。 (三) 圳 券交易所同意 上市 决定及其主 内容 据 圳 券交易所《关于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人 币普 在创业 上市 》( 上〔2021〕81 号),同意公司发 人 币普 在 圳 券交易所创业 上市交易, 券 为“ 建 ”, 券代 为 “300935”,本 公开发 14,130,000 ,将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 上市交 易。 11 二、 上市 关信息 (一)上市地 及上市 块: 圳 券交易所创业 (二)上市时 :2021 年 1 月 20 日 (三) : 建 (四) 代 :300935 (五)本 公开发 后 总 本:5,650.50 万 (六)本 公开发 数 :1,413 万 ,本 发 全 为新 ,无 (七)本 上市 无 制及 定安排 数 :14,130,000 (八)本 上市 有 制或 定安排 数 :42,375,000 (九)战 投 在本 公开发 中 得 售 数 和 定安排:本 公开发 全 上按市值 向公众投 接定价发 (以下 “ 上 发 ”) 方式 ,未 战 投 售 方式 (十)发 前 东所持份 制及期 本 发 前 东所持份 制及期 参 本上市公告书之“ 八 承 事 ”之“一、本 发 前 东所持 份 售安排、 愿 定 份、延 定期 以及 东持 及减持意向 承 ”。 (十一)发 前 东对所持份 愿 定 承 公司本 发 前 东对所持 份 愿 定 承 本上市公告书之“ 八 承 事 ” 之“一、本 发 前 东所持 份 售安排、 愿 定 份、延 定期 以及 东持 及减持意向 承 ”。 (十二)本 上市 份 其他 售安排 本 上市 份 其他 售安排: 上 (十)、(十一)外,本 上市 份 无其他 售安排 (十三)公司 份可上市交易日期如下: 12 本 发 后 别 东名 可上市交易日期( 交易日 延) 持 数 ( ) 持 例 岱 9,481,940 16.78% 2024 年 1 月 20 日 张建云 8,701,940 15.40% 2024 年 1 月 20 日 任卫教 3,695,080 6.54% 2024 年 1 月 20 日 张凯利 3,694,820 6.54% 2024 年 1 月 20 日 明 2,175,680 3.85% 2022 年 1 月 20 日 晓冬 2,175,420 3.85% 2022 年 1 月 20 日 1,305,200 2.31% 2022 年 1 月 20 日 870,220 1.54% 2022 年 1 月 20 日 伟光 542,080 0.96% 2022 年 1 月 20 日 542,080 0.96% 2022 年 1 月 20 日 喜峰 522,080 0.92% 2022 年 1 月 20 日 文 522,080 0.92% 2022 年 1 月 20 日 智力 434,980 0.77% 2022 年 1 月 20 日 戴 407,560 0.72% 2022 年 1 月 20 日 公 于 400,000 0.71% 2022 年 1 月 20 日 开发 2022 年 1 月 20 日 凤多 391,560 0.69% 前已发 份 建 391,560 0.69% 2022 年 1 月 20 日 彭明 390,000 0.69% 2022 年 1 月 20 日 390,000 0.69% 2022 年 1 月 20 日 徐 390,000 0.69% 2022 年 1 月 20 日 刘 348,140 0.62% 2022 年 1 月 20 日 张 丽 304,460 0.54% 2022 年 1 月 20 日 吴春 300,000 0.53% 2022 年 1 月 20 日 290,000 0.51% 2022 年 1 月 20 日 博 271,040 0.48% 2022 年 1 月 20 日 斌 217,620 0.39% 2022 年 1 月 20 日 孙 217,620 0.39% 2022 年 1 月 20 日 保 213,940 0.38%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0,000 0.35% 2022 年 1 月 20 日 晓军 195,000 0.35% 2022 年 1 月 20 日 193,940 0.34% 2022 年 1 月 20 日 13 张 178,940 0.32% 2022 年 1 月 20 日 业 173,940 0.31% 2022 年 1 月 20 日 任 173,940 0.31% 2022 年 1 月 20 日 张吉 122,680 0.22% 2022 年 1 月 20 日 丽云 118,680 0.21% 2022 年 1 月 20 日 光 108,680 0.19% 2022 年 1 月 20 日 徽 108,680 0.19% 2022 年 1 月 20 日 云 100,000 0.18% 2022 年 1 月 20 日 君 100,000 0.18% 2022 年 1 月 20 日 晓亚 100,000 0.18% 2022 年 1 月 20 日 吴小军 100,000 0.18% 2022 年 1 月 20 日 兆刚 100,000 0.18% 2022 年 1 月 20 日 张建华 80,000 0.14% 2022 年 1 月 20 日 华 80,000 0.14% 2022 年 1 月 20 日 景 70,000 0.12% 2022 年 1 月 20 日 坤 53,420 0.09% 2022 年 1 月 20 日 厚 30,000 0.05% 2022 年 1 月 20 日 丹 30,000 0.05% 2022 年 1 月 20 日 30,000 0.05% 2022 年 1 月 20 日 刘 30,000 0.05% 2022 年 1 月 20 日 20,000 0.04% 2022 年 1 月 20 日 张 20,000 0.04% 2022 年 1 月 20 日 剑 20,000 0.04% 2022 年 1 月 20 日 文博 20,000 0.04% 2022 年 1 月 20 日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其哲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志坚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朱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张园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周晓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孙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14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曾凡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亚兵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乃千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张晓旭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志亮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刚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上宇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云帅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华 10,000 0.02% 2022 年 1 月 20 日 小斌 5,000 0.01% 2022 年 1 月 20 日 强 5,000 0.01% 2022 年 1 月 20 日 伟 5,000 0.01% 2022 年 1 月 20 日 启亮 5,000 0.01% 2022 年 1 月 20 日 新军 5,000 0.01% 2022 年 1 月 20 日 5,000 0.01% 2022 年 1 月 20 日 小 42,375,000 74.99% 公 下发 份 - - 开发 上 上发 份 14,130,000 25.01% 2021 年 1 月 20 日 下发 小 14,130,000 25.01% 份 合 56,505,000 100.00% : 出 总数与各分 数值之和尾数不 情况,均为四 五入原因 成。 (十四) 机 :中国 券 有 任公司 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 机 :东北 券 份有 公司 三、 公开发 并上市时 择 具体上市 准 据 圳 券交易所发布 《 圳 券交易所创业 发 上市审 则》,发 人 择如下具体上市 准: “最 两年净利 均为 ,且 净利 不低于人 币 5000 万元。” 基于发 人 2018 年、2019 年 审 扣 常性损 前后孰低 归属于 15 公司所有 净利 分别为 5,167.91 万元、6,477.73 万元,公司 合并 择《上 市 则》 2.1.2 一 上市 准,即最 两年净利 均为 ,且 净 利 不低于 5,000 万元。 16 三 发 人、 东和实 控制人情况 一、发 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 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文名 Beijing YJK Building Software Co.,Ltd. 本 发 前 册 本 4,237.50 万元 定代 人 岱 有 公司成 日期 2010 年 12 月 03 日 份公司变更 日期 2014 年 07 月 28 日 册地址 北京市 区 园东 11 号 兴大厦四层 413 室 主 产 地址 北京市北三 东 36 号 易中心 C 座 906 室 政 100191 010-59575867 传 010-58256400 互 址 www.yjk.cn 子 bod@yjk.cn 信息披 和投 关 事会办公室 事会 书 010-59575867-8002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 、技术咨 、技术服务; 件开发;基 件服务、应 件服务; 售 开发后 产品、 机、 件及 助 备;技术 出口、 出口、 围 代 出口。(企业依 主 择 ,开展 动; 依 批准 , 关 批准后依批准 内容开展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和 制 动。) 主 业务 建 件 开发、 售及 关技术服务 据中国 会《上市公司 业分 指引(2012 年修 )》, 所属 业 公司所处 业为“信息传 、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二、公司 事、 事、 人员及其持有公司 及债券 情况 公司 事、 事、 人员持有公司 份及债券情况如下: 接持 合 持 占发 前 接持 数 持有债券 序号 东名 务 任 时 数 (万 数 (万 总 本 (万 ) 情况 ) ) 例(%) 1 岱 事 2020.9.5~2023.9.4 948.1940 - 948.1940 22.38 - 2 张建云 事 2020.9.5~2023.9.4 870.1940 - 870.1940 20.54 - 事、总 3 任卫教 2020.9.5~2023.9.4 369.5080 - 369.5080 8.72 - 17 事、副 4 张凯利 2020.9.5~2023.9.4 369.4820 - 369.4820 8.72 - 总 5 明 事 2020.9.5~2023.9.4 217.5680 - 217.5680 5.13 - 6 事 2020.9.5~2023.9.4 87.0220 - 87.0220 2.05 - 7 宇军 事 2020.9.5~2023.9.4 - - - - - 8 冯 军 事 2020.9.5~2023.9.4 - - - - - 9 志成 事 2020.9.5~2023.9.4 - - - - - 党支 书 、 事 10 博 2020.9.5~2023.9.4 27.1040 - 27.1040 0.64 - 会主席、 事、 11 保 2020.9.5~2023.9.4 21.3940 - 21.3940 0.5 - 总 工代 事、 12 心人员、 2020.9.5~2023.9.4 3.0000 - 3.0000 0.07 - 技术 务 13 刘 2020.9.5~2023.9.4 3.0000 - 3.0000 0.07 - 人 事会 14 2020.9.5~2023.9.4 2.0000 - 2.0000 0.05 - 书 三、控 东、实 控制人情况 (一)实 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 发 前,本公司总 本为 4,237.50 万 ,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 凯利 4 名 人合 接持有发 人 权 例为 60.35%,对发 人实施共同控 制,为公司 实 控制人。 公司实 控制人 基本情况如下: (1) 岱 ,中国国 ,无境外 久居 权, 份 号为 110105194905******, 担任本公司 事 ,持有公司 9,481,940 份,持 例为 22.38%。 (2)张建云,中国国 ,无境外 久居 权, 份 号为 110702195205******, 担任本公司 事,持有公司 8,701,940 份,持 例 20.54%。 (3)任卫教,中国国 ,无境外 久居 权, 份 号为 610103196908******, 担任本公司总 ,持有公司 3,695,080 份,持 例 8.72%。 18 (4)张凯利,中国国 ,无境外 久居 权, 份 号为 130302195401******, 担任本公司副总 ,持有公司 3,694,820 份,持 例 8.72%。 (二)本 发 后实 控制人 持 情况 本 发 后,公司 实 控制人仍为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 4 人, 合 持 例为 45.26%。 岱 持有公司 948.1940 万 ,持 例为 16.78%, 张建云持有公司 870.1940 万 ,持 例为 15.40%,任卫教持有公司 369.5080 万 ,持 例为 6.54%,张凯利持有公司 369.4820 万 ,持 例 6.54%。 岱 张建云 任卫教 张凯利 16.78% 15.40% 6.54% 6.54% 建 四、 权 励 划、员工持 划具体情况 截 本上市公告书刊 日,公司不存在已 制定或 在实施 权 励 划 及 关安排。 五、本 发 前后 本 变动情况 本 发 前公司总 本为 4,237.50 万 ,公司本 向 会公开发 人 币普 1,413.00 万 ,占发 后总 本 例为 25.01%,发 后总 本为 5,650.50 万 。本 发 前后公司 本变动情况如下: 发 前 发 后 东名 数(万 持 例 持 例 售期 数(万 ) ) (%) (%) 一、 售 岱 948.1940 22.38 948.1940 16.78 上市之日 定 36 个月 张建云 870.1940 20.54 870.1940 15.40 上市之日 定 36 个月 任卫教 369.5080 8.72 369.5080 6.54 上市之日 定 36 个月 张凯利 369.4820 8.72 369.4820 6.54 上市之日 定 36 个月 19 明 217.5680 5.13 217.5680 3.85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晓冬 217.5420 5.13 217.5420 3.85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130.5200 3.08 130.5200 2.31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87.0220 2.05 87.0220 1.54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伟光 54.2080 1.28 54.2080 0.96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54.2080 1.28 54.2080 0.96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喜峰 52.2080 1.23 52.2080 0.9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文 52.2080 1.23 52.2080 0.9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智力 43.4980 1.03 43.4980 0.77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戴 40.7560 0.96 40.7560 0.7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于 40.0000 0.94 40.0000 0.71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凤多 39.1560 0.92 39.1560 0.69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建 39.1560 0.92 39.1560 0.69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彭明 39.0000 0.92 39.0000 0.69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39.0000 0.92 39.0000 0.69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徐 39.0000 0.92 39.0000 0.69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刘 34.8140 0.82 34.8140 0.6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张 丽 30.4460 0.72 30.4460 0.54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吴春 30.0000 0.71 30.0000 0.53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29.0000 0.68 29.0000 0.51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博 27.1040 0.64 27.1040 0.48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斌 21.7620 0.51 21.7620 0.39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孙 21.7620 0.51 21.7620 0.39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保 21.3940 0.5 21.3940 0.38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20.0000 0.47 20.0000 0.35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晓军 19.5000 0.46 19.5000 0.35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19.3940 0.46 19.3940 0.34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张 17.8940 0.42 17.8940 0.3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业 17.3940 0.41 17.3940 0.31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任 17.3940 0.41 17.3940 0.31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张吉 12.2680 0.29 12.2680 0.2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丽云 11.8680 0.28 11.8680 0.21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光 10.8680 0.26 10.8680 0.19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20 徽 10.8680 0.26 10.8680 0.19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云 10.0000 0.24 10.0000 0.18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君 10.0000 0.24 10.0000 0.18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晓亚 10.0000 0.24 10.0000 0.18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吴小军 10.0000 0.24 10.0000 0.18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兆刚 10.0000 0.24 10.0000 0.18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张建华 8.0000 0.19 8.0000 0.14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华 8.0000 0.19 8.0000 0.14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景 7.0000 0.17 7.0000 0.1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坤 5.3420 0.13 5.3420 0.09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厚 3.0000 0.07 3.0000 0.05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丹 3.0000 0.07 3.0000 0.05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3.0000 0.07 3.0000 0.05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刘 3.0000 0.07 3.0000 0.05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2.0000 0.05 2.0000 0.04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张 2.0000 0.05 2.0000 0.04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剑 2.0000 0.05 2.0000 0.04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文博 2.0000 0.05 2.0000 0.04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其哲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志坚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朱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张园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周晓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孙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曾凡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亚兵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乃千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张晓旭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志亮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21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刚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上宇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云帅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华 1.0000 0.02 1.0000 0.02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小斌 0.5000 0.01 0.5000 0.01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强 0.5000 0.01 0.5000 0.01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伟 0.5000 0.01 0.5000 0.01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启亮 0.5000 0.01 0.5000 0.01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新军 0.5000 0.01 0.5000 0.01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0.5000 0.01 0.5000 0.01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小 4,237.5000 100.00 4,237.5000 74.99 二、无 售 上发 - - 1,413.0000 25.01 份 小 - - 1,413.0000 25.01 合 4,237.5000 100.00 5,650.5000 100.00 : 出 总数与各分 数值之和尾数不 情况,均为四 五入原因 成。 六、本 发 后公司前十名 东持 情况 本 发 后、上市前,公司 东户数为 28,331 户,公司前十名 东及持 情况如下: 序号 东名 持 数 (万 ) 持 例 售期 1 岱 948.1940 16.78% 上市之日 定 36 个月 2 张建云 870.1940 15.40% 上市之日 定 36 个月 3 任卫教 369.5080 6.54% 上市之日 定 36 个月 4 张凯利 369.4820 6.54% 上市之日 定 36 个月 5 明 217.5680 3.85%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6 晓冬 217.5420 3.85%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7 130.5200 2.31%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8 87.0220 1.54%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9 伟光 54.2080 0.96%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10 54.2080 0.96% 上市之日 定 12 个月 合 3,318.4460 58.73% 22 发 人不存在 决权差异安排。 七、战 售投 具体情况 本 发 未安排战 售。 23 四 发 情况 一、 公开发 数 公司本 发 总 数为 1,413 万 (占发 后总 本 25.01%),本 发 全 为新 ,无 。 二、发 价 本 发 价 为 56.96 元/ 。 三、 值 本 发 值为 1.00 元。 四、发 市 1、37.26 倍( 收 按 2019 年度 会 师事务所 中国会 准则审 扣 常性损 后归属于 公司 东净利 以本 发 前总 本 ); 2、36.64 倍( 收 按 2019 年度 会 师事务所 中国会 准则审 扣 常性损 前归属于 公司 东净利 以本 发 前总 本 )。 3、49.69 倍( 收 按 2019 年度 会 师事务所 中国会 准则审 扣 常性损 后归属于 公司 东净利 以本 发 后总 本 ); 4、48.85 倍( 收 按 2019 年度 会 师事务所 中国会 准则审 扣 常性损 前归属于 公司 东净利 以本 发 后总 本 )。 五、发 市净 本 发 市净 为 3.40 倍(按本 发 价 以发 后 净 产 , 发 后 净 产按 2020 年 6 月 30 日 审 归属于 公司 所有 权 加上 本 发 募 净 之和 以本 发 后总 本 )。 24 六、发 方式及 情况 发 方式:本 发 上按市值 向持有 圳市场 售A 份和 售存托凭 市值 会公众投 接定价发 (以下 “ 上发 ”) 方式。 情况:本 发 无 下 价和 售 ,有效 倍数 8,626.79059 倍, 上投 份数 14,094,917 , 上投 放弃 数 35,083 , 上中 投 放弃 数全 保 机 (主承 商)包 ,保 机 (主承 商)包 份 数 为 35,083 ,包 为 1,998,327.68 元,保 机 (主承 商)包 例为 0.25%。 七、募 总 及 册会 师对 到位 情况 本 发 募 总 为人 币 80,484.48 万元,扣 不含 发 人 币 6,748.04 万元,实 募 净 73,736.44 万元。容 会 师事务所( 普 合伙)已于 2021 年 1 月 14 日对本公司 公开发 到位情况 了审 ,并出具容 字[2021]361Z0010 号《 报告》。 八、发 总 及明 成 本 发 发 总 为 6,748.04 万元(发 均为不含增值 ),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 (万元) 1 承 和保 4,724.32 2 审 、 和 估 848.00 3 律师 724.53 4 于本 发 信息披 438.68 5 发 手 及其他 12.51 合 6,748.04 :以上发 均为不含增值 。 本 公司发 发 为 4.78 元/ ( 发 =发 总 /本 新 发 数)。 25 九、募 净 本 发 募 净 为 73,736.44 万元。 十、发 后 净 产 发 后 净 产为 16.76 元/ ( 据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 审 归属 于 公司 所有 权 加上本 发 募 净 之和 以本 发 后总 本 )。 十一、发 后 收 发 后 收 为 1.17 元(按 2019 年 审 归属于 公司 东 净利 以发 后总 本 )。 十二、 售 择权 本 发 未使 售 择权。 26 五 务会 料 容 会 师事务所( 普 合伙)对 2020 年 6 月 30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 公司 产 债 ,2020 年 1-6 月、2019 年度、2018 年度、2017 年度合并及 公司 利 、合并及 公司 和合并及 公司 东权 变动 以及 关 务报 了审 。容 会 师事务所( 普 合 伙)出具了 号为“容 审字 [2020]361Z0304 号” 准无保 意 《审 报告》。 关数据已在招 明书 “ 八 务会 信息与 层分 ” 了披 ,投 了 情况, 刊 在 圳 券交易所创业 指定信息披 招 明书。 公司 务报告 审 截 日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容 会 师事务所( 普 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9 月 30 日 产 债 ,2020 年 1-9 月 利 、 以及 务报 了审 ,并 出具了报告文号为“容 专字 [2020]361Z0589 号” 审 报告。2020 年 1-9 月 务数据以及 2020 年度业 情况已在招 明书 “ 大事 提 ”之“五、公司 务报告审 日 招 明书 日之 况”及“ 八 务会 信息与 层分 ”之“十 七、 务报告审 截 日后 主 信息及 况” 了披 ,投 了 情况, 刊 在 圳 券交易所创业 指定信息披 招 明 书。 27 六 其他 事 一、募 专户存储及三方 协 安排 据《 圳 券交易所创业 上市公司 作指引》(2020 年修 ) 定,公司将于募 到位后一个月内尽快与保 机 东北 券 份有 公司及 存放募 商业 《募 专 户三方 协 》。 二、其他事 本公司 2021 年 1 月 6 日刊 招 明书披 日 上市公告书刊 前, 有发 可 对本公司有 大影响 事 ,具体如下: 1、公司严 依 《公司 》、《 券 》 律 , 作, 况 常,主 业务 展情况 常; 2、公司 产 情况、外 件或 产 境未发 大变化,服务 售价 、服务 售方式、所处 业或市场均未发 大变化; 3、本公司接受和提供 产品及服务 价 未发 大变化; 4、本公司与关 方未发 大关 交易; 5、本公司未 大投 ; 6、本公司未发 大 产( 权) 买、出售或 换: 7、本公司住所 有变更; 8、本公司 事、 事和 人员 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 大 、仲 事 ; 10、本公司未发 常业务以外 大对外担保 或有事 ; 11、本公司 务情况和 成 未发 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召开 事会、 事会和 东大会; 13、本公司未发 其他应披 大事 ; 14、公司招 明书中披 事 , 招 明书刊 之日 上市公告书刊 28 前未发 大变化。 29 七 上市保 机 及其意 一、上市保 机 情况 名 : 东北 券 份有 公司 定代 人: 春 住所: 春市 态大 6666 号 地址: 北京市 城区 什坊 28 号恒奥中心 D 座 : 010-68573828 传 : 010-68573837 保 代 人: 悦佳 其军 人: 巍 二、上市保 机 保 意 上市保 机 东北 券 份有 公司已向 圳 券交易所提交了《东北 券 份有 公司关于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之上市保 书》,上市保 机 保 意 如下: 保 机 为:发 人 其 在创业 上市 合《公司 》、《 券 》 及《上市 则》 有关 律、 有关 定,发 人 具备在 圳 券交易 所创业 上市 件。本保 机 同意推 发 人 在 圳 券交易所创业 上市交易,并承担 关保 任。 三、持 导保 代 人 据《 圳 券交易所创业 上市 则(2020 年修 )》,东北 券 份有 公司作为发 人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保 机 将对发 人 上市后当年剩余时 以及其后 3 个完整会 年度 持 导, 保 代 人 悦佳、 其军提供持 导工作,两位保 代 人具体情况如下: 悦佳:女, 学 士,保 代 人。 任东北 券投 总 北 京市场 业务 事。主 从事企业改制与 导、 发 与承 、公司收 兼并 及 产 投 业务。先后参与 华恒 、 化 技、中 、 、 子、 宇 发 ,同时参与了 份、 春 、中 控 30 再 , 曼 、中 份 三 挂 工作,并曾 或参 与成 六合、和合 断 多个 改制 导工作。 其军: , 士 ,保 代 人, 任东北 券投 总 北 京市场 总 。主 从事企业改制与 导、 发 与承 、公司收 兼并及 产 投 业务。先后参与或主导了 庆 务、 服 、 子 IPO , 份、 刚 、 子 公开发 ,以及 发、再 持 导和多家拟上市公司改制 导 工作。 31 八 承 事 一、本 发 前 东所持 份 售安排、 愿 定 份、延 定 期以及 关 东持 及减持意向 承 (一)发 人实 控制人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承 : 1、 发 人 上市之日 36 个月内,本人不 或 委托他人 本人 所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公开发 前已发 份,也不 发 人回 分 份。 2、发 人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 人 20 个交易日 收 价均低 于发 价( 发 权 息 事 , 发 价作 应 整,下同),或 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7 月 20 日, 交易日 延)收 价低于发 价,本人所 持发 人 份 定期 动延 6 个月。 3、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全 份在上 定期 后两年内减持 , 减持价 不低于本 发 发 价。 4、 前 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 人 事、 事或 人员期 , 本人将向发 人 报本人所持有 发 人 份及其变动情况, 年 份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总数 25%;本人 后 6 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 本人在发 人 公开发 上市之 日 6 个月内 报 , 报 之日 18 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 持有 发 人 份;在 公开发 上市之日 7 个月 12 个月之 报 , 报 之日 12 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 5、本人将按 律 、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东减持 关 定(包括但不 于《上市公司 东、 减持 份 干 定》 ) 份减持。如 关 律 、 性文件或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 东减持 份有新 定 ,本人将 守 关 定。 6、本人不会因 务变更、 原因 放弃履 上 承 。 32 (二)发 人持 5%以上 东、 事 明 承 : 1、 发 人 上市之日 12 个月内,本人不 或 委托他人 本人 所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公开发 前已发 份,也不 发 人回 分 份。 2、发 人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 人 20 个交易日 收 价均低 于发 价( 发 权 息 事 , 发 价作 应 整,下同),或 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7 月 20 日, 交易日 延)收 价低于发 价,本人所 持发 人 份 定期 动延 6 个月。 3、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全 份在上 定期 后两年内减持 , 减持价 不低于本 发 发 价。 4、 前 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 人 事、 事或 人员期 , 本人将向发 人 报本人所持有 发 人 份及其变动情况, 年 份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总数 25%;本人 后 6 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 本人在发 人 公开发 上市之 日 6 个月内 报 , 报 之日 18 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 持有 发 人 份;在 公开发 上市之日 7 个月 12 个月之 报 , 报 之日 12 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 5、本人将按 律 、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东减持 关 定(包括但不 于《上市公司 东、 减持 份 干 定》 ) 份减持。如 关 律 、 性文件或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 东减持 份有新 定 ,本人将 守 关 定。 6、本人不会因 务变更、 原因 放弃履 上 承 。 (三)发 人持 5%以上 东 晓冬承 : 1、 发 人 上市之日 12 个月内,本人不 或 委托他人 本人 所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公开发 前已发 份,也不 发 人 回 分 份。 33 2、本人将按 律 、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东减持 关 定(包括但不 于《上市公司 东、 减持 份 干 定》 ) 份减持。如 关 律 、 性文件或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 东减持 份有新 定 ,本人将 守 关 定。 (四)发 人 事 博、 保 、 承 : 1、 发 人 上市之日 12 个月内,本人不 或委托他人 本人所 接或 接持有 在发 人 公开发 前已发 份,也不 发 人 回 分 份。 2、 前 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发 人 事、 事或 人员期 , 本人将向发 人 报本人所持有 发 人 份及其变动情况, 年 份 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总数 25%;本人 后 6 个月内, 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 本人在发 人 公开发 上市之日 6 个月内 报 , 报 之日 18 个月内不 本人 接 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在 公开发 上市之日 7 个月 12 个 月之 报 , 报 之日 12 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 3、本人将按 律 、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东减持 关 定(包括但不 于《上市公司 东、 减持 份 干 定》 ) 份减持。如 关 律 、 性文件或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 东减持 份有新 定 ,本人将 守 关 定。 4、本人不会因 务变更、 原因 放弃履 上 承 。 (五)发 人 事 、 人员 、刘 承 : 1、 发 人 上市之日 12 个月内,本人不 或委托他人 本人所 接或 接持有 在发 人 公开发 前已发 份,也不 发 人 回 分 份。 2、发 人 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 人 20 个交易日 收 价均低 于发 价( 发 权 息 事 , 发 价作 应 整,下同),或 上市 后 6 个月期末(2021 年 7 月 20 日, 交易日 延)收 价低于发 价,本人所 34 持发 人 份 定期 动延 6 个月。 3、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全 份在上 定期 后两年内减持 ,减持价 不低于本 发 发 价。 4、 前 定期外,在本人担任公司 事、 事或 人员期 ,本 人将向发 人 报本人所持有 发 人 份及其变动情况, 年 份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总数 25%;本人 后 6 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 本人在发 人 公开发 上 市之日 6 个月内 报 , 报 之日 18 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在 公开发 上市之日 7 个月 12 个月 之 报 , 报 之日 12 个月内不 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份。 5、本人将按 律 、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东减持 关 定(包括但不 于《上市公司 东、 减持 份 干 定》 ) 份减持。如 关 律 、 性文件或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 东减持 份有新 定 ,本人将 守 关 定。 6、本人不会因 务变更、 原因 放弃履 上 承 。 (六)发 人 上 人员以外其他 人 东承 : 发 人 上市之日 12 个月内,本人不 或 委托他人 本人所 接或 接持有 发 人 公开发 前已发 份,也不 发 人回 分 份。 本人将按 律 、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东减持 关 定(包括但不 于《上市公司 东、 减持 份 干 定》 ) 份减持。如 关 律 、 性文件或中国 会、 券交易所关于 东减 持 份有新 定 ,本人将 守 关 定。 二、关于 定公司 价 及未 守 承 为 一 明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 价低于 净 产时 定公司 价 措施,保护投 利 ,公司 二届 事会 九 会 审 了《关于公司 35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后三年内 定公司 价 》,公司 2018 年年度 东大会审 了上 。具体内容如下: (一) 定 价 实施 件和具体措施 1、启动和停 定 价措施 件 (1)启动 件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 因不可抗力因 所 ,公司 20 个交易日 日加权平均价 (加权平均价 =交易日 交易总 /交易日 交易总 数 ,下同) 术平均值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 年度 审 净 产时( 以下 “启动 件”),则公司按下 定 则启动 定 价措施。 在公司年度 务报告公开披 后 上 期 ,如 公司因利 分 、 本 公 增 本、增发、 原因 权、 息 ,前 净 产 应 整。 (2)停 件 ①在上 启动 件 定 定 价具体方 尚未 式实施前,如公司 5 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 于 净 产时,可停 实施 价 定措施。 ②在上 启动 件 定 定 价具体方 实施期 内,如公司 5 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 于 净 产时,可停 实施 价 定措施。 ③ 回 或增持公司 份将导 公司 权分布不 合上市 件,可停 实施 价 定措施。 2、 关 任主体 本 所 关 任主体包括公司、实 控制人、 事( 事 外,下 同)及 人员。对于未 新 事、 人员,本公司将在其作出 承 履 公司发 上市时 事、 人员已作出 应承 后,方可 任。 3、 定 价 具体措施 当上 启动 价 定措施 件 时,公司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 据当时 36 有效 律 和 关承 ,以及公司实 情况、 市场情况,与实 控制人、 事及 人员协商 定公司 价 具体方 ,履 应 审批 序和信息 披 义务。公司将及时按以下 分或全 措施 定公司 价:(1)公司回 份;(2)实 控制人增持 份;(3) 事( 事 外)、 人员增 持 份。 上 方式时应 :(1)不 导 公司不 合上市 件;(2)不 使实 控制人履 收 义务。 4、 定 价措施 启动 序 (1)公司回 份 序 在启动 价 定措施 件 时, 协商决定启动公司回 份方 ,公 司将按 关 律 定及时召开 事会和 东大会,审 实施回 份 , 方 内容应包括但不 于拟回 本公司 份 、数 区 、价 区 、实施期 内容。公司 东大会对实施回 份作出决 ,必 出席会 东所持 决权 三分之二以上 。 公司 东大会批准实施回 份 后公司将依 债权人,并向 券 、 券交易所 主 报 关 料,办 审批或备 手 。在完成 必 审批、备 、信息披 序后,公司方可实施 应 份回 方 。 公司向 会公众 东回 公司 份应当 合《公司 》、《 券 》、《上市 公司回 会公众 份 办 ( )》、《关于上市公司以 中 价交易方式 回 份 充 定》 律、 、 性文件 定。公司将使 有 份回 ,按 二 市场价 交易所 中 价交易、大宗交易或 券 可 其他方式向 会公众 东回 份。 如 公司 价 公司 份回 划披 之日 或实施回 期 5 个交易 日 日加权平均价 于 净 产,公司可不再实施或停 实施向 会公众 东 回 份方 。如在一年内两 以上 启动 定公司 价措施 件,则公司应 持 实施回 份,且 合以下 件:①公司实施回 总 不 公开发 募 总 ;②公司 于回 单 不低于上一年度 审 归属于 公司所有 净利 10%,单一年度 回 总 不 上一年度 审 37 归属于 公司所有 净利 50%;③12 个月内公司回 份不 总 本 2%。当上 件发 冲 时,以 ③ 件为准。 价 定措施实施后,公司 权分布应当 合上市 件。 公司回 方 实施完 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 份变动报告,并在 10 日内依 所回 份,办 工商变更 手 。 在本公司就回 份事宜召开 事会上,公司全体 事( 事 外) 将对公司承 回 份方 关决 投 成 。在本公司就回 份事宜召 开 东大会上,公司实 控制人将对公司承 回 份方 关决 投 成 。 (2)实 控制人增持 份 序 在启动 价 定措施 件 时, 协商决定 实 控制人增持 份 ,公 司实 控制人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应当在 合 交易 关 定 前 提下,按 定 价方 定 增持 和增持期 ,以 有 交易所 中 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 方式增持公司 份, 价 定措施实施后, 公司 权分布应当 合上市 件。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按 东大 会审 定 价方 日各 持 例 定单 各 增持 及增持 份数。 实 控制人增持 应当 合以下 件: ①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各 单 于增持公司 份 不低 于各 从上一会 年度年初 东大会审 定 价方 日 从公司 得 后 分 及 后 总 (如有) 20%;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 凯利按 东大会审 定 价方 日各 持 例 定单 各 增持 及增持 份数。 ②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应在 合《 券 》、《上市公司收 办 》 律 、 性文件 定 件和 前提下,对公司 增持;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单 或 12 个月增持公司 份数 总 不 公司总 本 2%,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按 东大会审 定 价方 日各 持 例 定单 各 增持 及增持 份数。如上 ① 与 本 冲 ,则按 本 执 。 38 在 事会、 东大会审 定 价方 及方 实施期 ,以及其他 律 定 制 期 内,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不得 其持有 本 公司 份。 (3) 事及 人员增持 份 序 在启动 价 定措施 件 时, 协商决定 事及 人员增持 份 ,公司 事( 事 外)、 人员应当在 合 交易 关 定 前提下,按 定 价方 定 增持 和增持期 ,以 有 交 易所 中 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 方式增持公司 , 价 定 措施实施后,发 人 权分布应当 合上市 件。 事、 人员增持 应当 合以下 件: ①单 于增持公司 总 不低于 上一会 年度初 东大会 审 定 价方 日 从公司 得 后 分 (如有)及 后 20%。 ② 事、 人员应在 合《 券 》、《上市公司收 办 》 律 、 性文件 定 件和 前提下,对公司 增持; 事、 人员单 或 12 个月增持公司 份数 总 不 公司总 本 2%。 如上 ① 与本 冲 ,则按 本 执 。 在 事会、 东大会审 定 价方 及方 实施期 ,以及其他 律 定 制 期 内, 事、 人员不得 其持有 本公司 份 。 5、 机制 (1)在启动 价 定措施 件 时,如公司未 取上 定 价 具 体措施,本公司承 接受以下 措施:公司将在公司 东大会及中国 会 指定报刊上公开 明未 取上 定 价措施 具体原因并向公司 东和 会 公众投 。 在公司 式挂 上市之日后三年内,公司将 新 任 事 、 人员 《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事、 人员关于 39 定公司 价 承 函》, 承 内容与公司发 上市时 事、 人 员已作出 应承 完全一 。如新 事、 人员未 前 承 函,则不得担任公司 事、 人员。 (2)公司实 控制人、 事( 事 外)、 人员未按本 定提出或未实 实施增持 划,公司有权 令其在 期内履 增持义务,否 则公司有权将未履 义务 分 、应付 予以暂时扣 其 履 增持义务。 公司 事( 事 外)、 人员拒不履 本 定 增持 义务,公司可以依 更换、 关人员。 (3)本 中 定公司 价 具体措施 关主体提出,并 公司依据信 息披 关 定 公告,即 成 关主体对公司及 会公众 东 公开承 ,如 到实施 件 无合 当 拒 履 , 关主体将承担 应 律 任, 投 成损失 ,将依 承担 偿 任。 6、 律效力 本 公司 东大会审 后, 公司完成 公开发 并上市 之日 效。如 律 或政 变动 情形导 本 与 关 定不 ,公司 事会应对本 整 , 出席 东大会 东所持有 决权 份总 数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 (二)关于 定公司 价 承 1、公司就上市后 定 价 关事 作出如下承 : 公开发 上市后三年内,如 因不可抗力因 所 ,公司 20 个交易日 日加权平均价 术平均值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 年度 审 净 产时,本公司将严 守执 公司 东大会审 《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后三年内 定公司 价 》 定,履 关义务。 2、公司实 控制人 岱 、张建云、任卫教、张凯利就上市后 定 价 关事 作出如下承 : 40 公开发 上市后三年内,如 因不可抗力因 所 ,公司 20 个交易日 日加权平均价 术平均值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 年度 审 净 产时,本人将严 守执 公司 东大会审 《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后三年内 定公司 价 》 定,履 关义务。 在本公司就回 份事宜召开 事会或 东大会上,本人承 对 关决 投 成 。 3、公司 事( 事 外)、 人员就上市后 定 价 关事 作出如下承 : 公开发 上市后三年内,如 因不可抗力因 所 ,公司 20 个交易日 日加权平均价 术平均值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 年度 审 净 产时,本人将严 守执 公司 东大会审 《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后三年内 定公司 价 》 定,履 关义务。 在本公司就回 份事宜召开 事会或 东大会上,本人承 对 关决 投 成 (如有投 权)。 三、对 发 上市 份买回承 就公司 发 上市 份 回事 ,发 人及控 东、实 控制人作出如 下承 : 发 人承 :公司本 发 上市不存在任何 发 情形。如公司不 合 发 上市 件,以 手 取发 册并已 发 上市 ,公司将在中国 会 有权 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 份回 序, 回 公司本 发 全 新 。 控 东及实 控制人承 :本人保 公司本 发 上市不存在任何 发 情形。如公司不 合发 上市 件,以 手 取发 册并已 发 上 市 ,本人将在中国 会 有权 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 份 回 序, 回公司本 发 全 新 。 41 四、发 人关于填 摊 即期回报 措施及承 本 公开发 可 导 投 即期回报 摊 , 上 情况,公司拟 取多 措施以提升公司 利 力,增强公司 持 回报 力,以充分保护 中小投 利 ,具体措施如下: (一) 人才引 和培养,加大 发投入,提 件产品 心 争力 公司属于 密 型企业,主 业务收入主 件 售收入,公司产 品专业性强、技术 。一 以 公司十分 对复合型、 合性人才 引 和培养。公司将 引 人才、 发新产品 方式,不断提 公司 合 争力,保 公司在 刻 客户 基 上持 件新产品 发和 有 产品升 ,为客户在优化 、 料、复杂工 方 提供更合 建 合 决方 ,以保持公司技术上 先优势,实 期可持 发展 ,提升公司 利 力,以填 因本 公开发 摊 东回报。 (二)加快募投 建 度,争取早日实 期效 本 发 募 围 公司主 业务, 于建 信息 型(BIM) 主 平台 件 发 、 件 发 、技术 中心建 、 及服务 扩建 及 充 , 建成投产后,有利于对公司 有 件产品 有效整合,丰富公司产品 ,增强公司 技术和 发优势 ,提升 及售后服务 平和品 影响力,优化公司 本 ,增强公司 争实力和抵御市场 力。 本 发 募 到 后,公司将加快推 募投 实施,提 募 使 效 ,保 募 投 利 产并实 期效 , 低本 发 所导 即期回报 摊 。 (三)加强募 , 保募 合 合 使 为 募 和使 , 保本 发 募 专 于募投 ,公司已 据《公司 》、《 券 》和《 圳 券交易所创业 上市 则》 律、 及 性文件 定和 , 合公司实 情况,制定了上市 后 《募 制度( )》,严 募 使 ,保 募 按 原定 得到充分有效利 。 42 (四)提 公司日常 效 , 低公司 成本,提升公司 业 公司将不断完善产品 发 ,加强从了 客户 、 发 、制定 发 、产品 关 平;强化公司 、 度 和内控 ,在全 有效地控制公司 和 前提下不断 提升利 平。 (五)建 健全持 定 利 分 政 ,优化投 回报机制 公司已 据中国 会《关于 一 实上市公司 分 有关事 》( 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 指引 3 号——上市公司 分 》( 会公告(2013)43 号) 定 ,在充分 公司 发展实 情况及 东回报 各个因 基 上,为明 对公司 东权 分 回报, 一 化了《公司 》中关于 利分 原则 ,增加 利分 决 明度和 可操作性,并制定了《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后利 分 政 以及上市后三年 东分 回报 划》。公司将严 执 利 分 政 ,在 合分 件 情况下, 实施对 东 利 分 ,优化投 回报机制。 (六) 一 完善公司 ,为公司持 定发展提供 和制度保 公司将严 按 《公司 》、《 券 》、《上市公司 作指引》 律、 和 性文件 ,不断完善公司 , 保 东 够充分 使 东权利, 事会 够按 《公司 》 定 使 权,做出 学决 , 事 够 履 ,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 合 权 ,为公司持 定 发展提供 学有效 和制度保 。 (七) 关 任主体 承 公司全体 事和 人员承 将切实履 作为 事、 人员 义 务,忠实、勤勉地履 , 护公司和全体 东 合 权 ,具体如下: 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 件向其他单位或 个人 利 ,也不 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 。 本人将严 守公司 ,本人 任何 务 为均将在为履 本 人 之必 围内发 ,并严 接受公司 , 免 或 前 。 43 本人不会动 公司 产从事与履 本人 无关 投 、 动。 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 摊 即期回报 措施实 。 本人将 推动公司 制度 完善,使之更 合填 摊 即期回报 措施 ;将尽 促使 事会或 与 委员会制定 制度与公 司填 摊 即期回报措施 执 情况 挂 。 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 摊 即期回报措施 执 情况 挂 关 , 并愿意投 成 (如有投 权)。 在中国 会、 券交易所另 发布填 摊 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 关意 及实施 则后,如 公司 关 定及本人承 与 定不 时,本人 承 将按 中国 会及 券交易所 定出具 充承 ,并 推 公司作出 新 定,以 合中国 会及 券交易所 。 本人将全 、完整及时履 公司制定 有关填 摊 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 人对 作出 任何有关填 摊 即期回报措施承 。 本人 反 承 , 公司或 东 成损失 ,本人愿意:(1)在 东大会及中国 会指定报刊 公开作出 并 ;(2)依 承担对公司和/或 东 偿 任;(3)无 件接受 券交易所 机 按 其制定或发布 有关 则,对本人作出 处 或 取 关 措施。 公司实 控制人承 :不 权干 公司 动,不侵占公司利 。 五、本 发 上市后公司利 分 政 、上市后三年 东分 回报 划及发 人、控 东、实 控制人关于利 分 承 公司 2018 年年度 东大会审 了本 公开发 人 币普 (A ) 并在创业 上市后实施 《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 )》, 明 了公司利 分 政 ,并制定了《北京 建 件 份有 公司 公开 发 并在创业 上市后利 分 政 以及上市后三年 东分 回报 划》。 公司 度 对 东 分 回报,公司、实 控制人、 事、 事、 人员均承 将 执 关 律 及 定 分 政 ,并在后 发展中 不断完善投 回报机制。 44 (一)上市后利 分 政 1、利 分 基本原则 公司实 持 、 定 利 分 政 ,利 分 应 对投 合 投 回报,同时兼 公司 利 、全体 东 整体利 以及公司 可持 发展, 公司利 分 不得 可供分 利 围,不得损害公司 持 力。 2、 公司 东存在 占 ,公司应当扣减 东所分 利, 以偿 其所占 。 3、利 分 方式 公司可 取 、 或 与 合方式分 利。公司具备 分 件 ,将优先 取 方式分 利 。 4、利 分 时 公司一 情况下 年度利 分 ,公司 事会也可以 据公司 况提 中期分 。公司 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 利 分 方 及 存 未分 利 使 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 分 完成后 存 未分 利 应 于发展公司主 业务。 5、公司实施 分 件 公司拟实施 分 时应 少同时 以下 件: (1)公司 年度实 可分 利 (即公司弥 亏损、按 定提取公 后所余 后利 )为 值且 充 ,实施 分 不会影响公司 后 持 ; (2)审 机 对公司 年度 务审 报告出具了 准无保 意 审 报 告; (3)公司无 大投 划或 大 支出 事 发 (募 外)。 6、 分 例 在公司未分 利 为 、报告期净利 为 ,以及 公司 常 产 45 且 定公 情况下,如无 大投 划或 大 支出 事 发 ,公司应当 取 方式分 利,以 方式分 利 不少于当年 实 可分 利 10%。 公司在实施上 分 利 同时,可以 发 。 在实 分 时,公司 事会应当 合 公司所处 业 、发展 、 式、 利 平及是否有 大 支出安排 因 ,区分下列情形,按 《公司 》 定,拟定差异化 利 分 方 : (1)公司发展 属成 期且无 大 支出安排 , 利 分 时, 分 在本 利 分 中所占 例最低应 到 80%; (2)公司发展 属成 期且有 大 支出安排 , 利 分 时, 分 在本 利 分 中所占 例最低应 到 40%; (3)公司发展 属成 期且有 大 支出安排 , 利 分 时, 分 在本 利 分 中所占 例最低应 到 20%; (4)公司发展 不易区分但有 大 支出安排 ,可以按 前 定 处 。 前 大投 划或 大 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公司未 十二个月 内拟对外投 、收 产或 买 备 支出 到或 公司最 一期 审 净 产 50%;②公司未 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 、收 产或 买 备 支出 到或 公司最 一期 审 总 产 30%。 7、 利分 件 公司 情况 好,并且 事会 为公司 价 与公司 本 不匹 、发放 利有利于公司全体 东整体利 时,可以在 上 分 件下,提出 利分 。 8、利 分 决 序和机制 (1)公司 年利 分 公司 事会 合《公司 》 定、公司 务 况提出、拟定。 事会在审 利 分 时, 全体 事 半数 决同意,且 公司二分之一以上 事 决同意并发 明 意 ; 事 46 会在审 利 分 时, 全体 事 半数以上 决同意。 事会、 事 会审 后,方 提交公司 东大会审 。 东大会审 利 分 时,公 司为 东提供 投 方式。 (2) 事可以征 中小 东 意 ,提出分 提 ,并 接提交 事 会审 。 (3) 事会审 分 具体 时,应当 和 公司 分 时机、 件和最低 例、 整 件及其他决 序 事宜, 事发 明 意 。 (4) 东大会对 分 具体 审 前,应当 多 主动与 东 别是中小 东 和交 (包括但不 于提供 投 决、 中 小 东参会 ),充分听取中小 东 意 和 ,并及时 复中小 东关心 。 (5) 公司年度 利但 事会未提出 分 , 事会应就不 分 具体原因、公司 存收 切 及 投 收 事 专 明, 事 可后方 提交 事会审 , 事及 事会应发 意 。 事会、 事会审 后方 提交 东大会审 ,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 。 (6) 事会应对利 分 和 东回报 划 执 情况 。 (二)上市后三年 东分 回报 划 1、 东分 回报 划制定 因 公司将 于企业 期战 发展, 合 实 作情况、发展 、 况,建 对投 持 定、 学 效 分 回报 划和机制,以对 利 分 作出 好 制度性安排,从 保 公司 利分 政 性及 定性。 2、公司 东分 回报 划 制定原则 公司 东分 回报 划充分 和听取 东( 别是中小 东)意愿,以及 事和 事 及意 。本 划 对 东 合 投 回报,优先 分 ,同时兼 公司 可持 发展,公司利 分 不得 可供分 利 47 围,不得损害公司持 力。 3、上市后三年 东分 回报 划具体内容 (1)利 分 方式及优先 序 公司可 取 、 、 与 合或 律 可 其他方式 利 分 。在公司 利且 够 公司持 和 期发展 前提 件下,公 司应当优先 取 方式分 利。 (2)利 分 时 公司应保持利 分 政 性和 定性,在 利 分 件下,原则 上公司 年度 一 利 分 。在有 件 情况下, 公司 东大会审 , 公司可以 中期利 分 。公司 东大会对利 分 方 作出决 后,公司 事会 在 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 利(或 份) 发事 。 (3) 分 例及 件 上市后三年内,在公司当年 利且 可分 利 为 值并且保 公司 常 和持 发展 前提下, 提取 定公 以后,如 公司 有 大投 划或 大 支出安排(募 投 外),公司 年以 方式分 利 不少于当年实 可分 利 10%。 公司 事会 合 本公司所处 业 、发展 、 式、 利 平及未 大 支出安排 因 后 为,公司 前发展 属于成 期, 大,因 公司上市后前三年 利 分 时, 分 在利 分 中所占 例最低 到 20%。 (4) 利分 件 上市后三年内,公司在 情况 好,并且 事会 为公司 价 与公司 本 不匹 、发放 利有利于公司全体 东整体利 时,在保 最新 分 例和公司 本 及 权 合 前提下,基于回报投 和分享企 业价值 ,当公司 估值处于合 围内,公司可以 利方式 利 分 。 利分 事会拟定,并提交 东大会审 。 4、未分 利 使 原则 48 (1)当年未分 可分 利 可 待下一年度 分 ; (2)公司 存 未分 利 提取 余公 和 充公司 外,主 于新产品 发、扩大产 方 ,提升公司 心 争力; (3)在 公司 常 产 情况下,公司 存 未分 利 投入 够为 东带 定回报 业务,围 主业不断延伸发展, 发新产品, 加强市场开拓,使 东 产保值增值,最 实 东利 最大化。 5、上市后三年 东分 回报 划制定周期及 整决 序 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 新审 公司未 三年 东回报 划, 据 东( 别是中小 东)、 事和 事 意 ,对公司 在实施 利 分 政 作出 当且必 修改,以 定 时 东回报 划。 东分 回报 划 事会制 , 事应对 划 制 发 意 , 全体 事 半数同意且 事 半数同意后提交 东大会审 。 当发 外 境 大变化例如战争、 害 ,并且对公司 产 产 大影响,或公司 况发 大变化, 有利 分 政 影响公司 可持 ,或国家有关主 对上市公司 利 分 政 布新 律 或 性文件 情形时,公司可以对 东分 回报 划作出 当且必 修改和 整, 整之后 利 分 政 不得 反中国 券 委员会和 券交易所 有关 关 定。 公司 事会 合具体 数据充分 公司 前 外 境、 利 、 况、发展所处 、 大投 及 因 合 ,提出未 东分 回报 划 整方 并提交 东大会审 。 东分 回报 划 整应以 东权 保护为出发 ,在 东大会提 中 和 明原因,并严 履 关决 序。 (三)发 人及控 东、实 控制人关于利 分 承 发 人承 :公司在上市后将严 守并执 《公司 ( )》、《利 分 制度( )》、《公司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后利 分 政 以及上市后三年 东分 回报 划》 定 利 分 政 。 控 东、实 控制人承 :本人 同公司《公司 ( )》、《利 49 分 制度( )》、《公司 公开发 并在创业 上市后利 分 政 以及上市后三年 东分 回报 划》 定 利 分 政 ,未 在审 应 利分 政 、 划下 具体利 分 时投 成 。 六、依 承担 偿 任 承 (一)发 人、实 控制人 承 发 人、发 人实 控制人承 :发 人招 明书不存在 假 、 导 性 或 大 ,并对其 实性、准 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 带 律 任。 因发 人招 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料有 假 、 导性 或 大 ,对判断发 人是否 合 律 定 发 件 成 大、实 影响 ,将依 回 公开发 全 新 。 因发 人招 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料有 假 、 导性 或 大 , 使投 在 券交易中 受损失 ,将依 偿投 损失。 (二)公司全体 事、 事及 人员 承 发 人全体 事、 事、 人员承 :发 人招 明书不存在 假 、 导性 或 大 ,并对其 实性、准 性、完整性、及时性承 担个别和 带 律 任。 因发 人招 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料有 假 、 导性 或 大 , 使投 在 券交易中 受损失 ,将依 偿投 损失。 (三)中介机 承 1、保 机 承 东北 券 份有 公司承 :“因本公司为发 人 公开发 制作 、出具 文件有 假 、 导性 或 大 , 投 成损失 , 本公司将先 偿投 损失。” 2、发 人律师承 北京市 安律师事务所承 :“因本所为发 人本 公开发 制作、出具 50 文件有 假 、 导性 或 大 , 他人 成损失 ,本所将依 偿投 损失。” 3、审 机 承 容 会 师事务所( 普 合伙)承 :“因容 为发 人 公开发 制作、出具 文件有 假 、 导性 或 大 , 投 成损失 ,在 事实 定后,将依 偿投 损失。” 七、关于未履 承 时 措施 发 人及其实 控制人、 事、 事及 人员就 公开发 并 上市 中所作出 各 公开承 之履 事宜,分别作出承 ,具体如下: 发 人承 : 公司未 履 招 明书披 关承 事 ,公司将在 东大会及中国 会指定信息披 媒体上公开 明未 履 承 具体原因并 向 会公众投 。如因公司未 履 关承 事 , 使投 在 券交 易中 受损失 ,公司将依 向投 偿 关损失。 发 人实 控制人以及 事、 事、 人员承 : 本人未 履 招 明书披 关承 事 ,本人将在公司 东大会及中国 会指定信息披 媒体上公开 明未 履 承 具体原因并向 会公众投 ,且暂停在 公司 取分 及 (如有)。同时,本人 接或 接持有 公司 份不得 , 本人按 关承 取 应 措施并实施完 为 。如 因未履 关公开 承 事 投 成损失 ,本人将依 向投 偿 关损失。本人不会因 务变更、 原因 放弃履 上 承 。 八、公司不存在其他影响发 上市和投 判断 大事 发 人、保 机 承 , 招 明书 已披 文件外,公司不存在 其他影响发 上市和投 判断 大事 。 九、保 机 及发 人律师 意 ,保 机 为,发 人及其控 东、实 控制人、 事、 事、 人员 任主体已 按 关 律、 作出公开承 ,已就其 未 履 关承 提出 一 救措施和 措施。发 人及其控 东、实 51 控制人、 事、 事、 人员 任主体所作出 承 合 、合 ,失 信 救措施及时有效。 ,发 人律师 为, 据发 人及其实 控制人、 事、 事、 人员 出具 关承 ,发 人及其实 控制人、 事、 事、 人 员 关 任主体出具 各 承 及 措施 承 方 实意思 ,且上 任主体均具有完全 事 为 力。上 任主体 承 书 关内容未 反 律、 强制性 定,发 人 关 任主体 上 承 合 、有效, 合 关 律、 定。 (以下无 文) 52